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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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弘一律所張曉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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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福150298048
協議離婚是民事雙方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不違反法律,協議有效。如果一方事後認為分割了婚前財產,是對協議的反悔,再次起訴,受理.審理都有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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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景山律師
離婚協議中處置了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並非一定無效,還是要看離婚協議中對原屬於一方個人婚前財產進行分割的約定。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一方遭受脅迫,欺詐,損害第三人的利益,或者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想要推翻離婚協議的約定有相當難度,或說基本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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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鄭州潘忠明律師
第1種情況:如果是在協議離婚分割財產的時候,你們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都明知這是婚前財產而進行分割的。情況下在法律上會認定為你對個人財產進行了處分,既然你自願進行處分自己的私有財產。這種情況下你可能不會得到法官支援。
第2種情況:你們簽訂離婚協議的時候分割財產時沒有區分婚內共同財產和婚前個人財產的,而且是你在不明知的情況下籤訂了協議,對於離婚協議顯然你屬於重大誤解,因重大誤解而處分了自己婚前財產可以起訴的,一年期限範圍之內你可以起訴要求返還婚前的個人財產,這樣的話得到法院支援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
這個主要需要看你們自己的離婚協議是怎麼約定的,因為這個協議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可以,所以說從一定層面來講,離婚協議是可以分割婚前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