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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坡琅

    對於分手後還要不要做朋友?大致分為兩種觀點:1、分手後形同陌路,老死不相往來。2、曾經是彼此最愛的人,當然可以做朋友。

    對於我來說,我可能會選擇第二種。如果兩人因為各種原因分開,也請好聚好散而不是互相傷害。在愛情裡很難分對錯,只有合不合適,當初因為相互吸引與欣賞而在一起,彼此付出了情感和時間,如果真的要畫上句點,那就彼此溫柔以待。

    對於我來說,如果是對方先放棄的,我絕不死纏亂打,會尊重對方,做朋友或者永不來往,如果她覺得哪種能更開心我都會配合。

    如果是我先放棄,我希望還能做朋友,兩個人在一起久了,很多時候彼此之間的感情已經超越了簡單的愛情,其實還參雜了親情友情的成分。我希望即使我們不合適要分開,我們還是彼此生活中訂單一部分,朋友、親人,能互相關係與幫助,畢竟相遇是緣,相愛更是緣分。

  • 2 # 無忌書坊

    當愛情走到陌路的時候,情侶之間剩下什麼?彼此的問候還有必要嗎?

    對於這個問題,我個人的觀點是因人而異。如果是不得已分開,心中仍殘存感情,但又再無嫁娶的可能,還是不要聯絡,相忘於江湖比相濡以沫更快樂;要不然打著朋友的幌子,問候來問候去,只會陷入更深更重的痛苦和煩惱之中。

    如果分手之前,雙方都清醒認識到了“陌路”是最好的選擇,那麼情侶之間剩下的就是彼此尊重,彼此祝福,體面離開。如果確認感情已經死亡,那麼彼此問候一下,也無不可。

    人生在世,就要對感情拿得起,放得下。在一起時好好珍惜,分開了也不後悔,不必做過多糾纏。

    在中國古人智慧中,“一別兩寬,各自歡喜”是情侶或者夫妻分手最好的樣子一別兩寬出自敦煌山洞出土的唐朝人“放妻協議”(唐朝稱離婚為放妻),即離婚協議書。我走我的路,彼此不再相欠。前世三生修來的緣分,到這輩子才有緣結為夫妻,但是如果我們結合在一起是錯誤,不如痛快地分手,好聚好散。

    從這份協議書中並沒有看到男尊女卑的一面,看到的反而是男女平等,改嫁似乎也是很正常的現象。這樣一份“放妻協議”也許在今天看來,人們都還很羨慕,男方有如此的寬宏胸襟,女方也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在封建社會里,人們也能如此的和平分手真是令人感到驚奇。

    現代的我們,值得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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