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養女孩今年19歲,已被領養19年,但這幾年女孩知道身世後,與領養父母關係極度不好,調節緩和多次均沒有效果。現已參加工作,並且穩定,每月有4000+的收入,她提出與領養父母劃清關係並且自立門戶,領養父母提出向該女孩索要19年的撫養費,以每月1500元的轉賬方式支付,被其以非親生父母為理由拒絕,請問該父母索要撫養費是否可行?該女孩是否可以拒絕?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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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江賈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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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浪漫的人
謝邀請回答:就這個問題我發表下看法,首先要看是否有合法領養手續,你說養了她十九年,現在工作獨立了,要和你們劃清介線,不支付 贍養費於情理說不出,你們要求每月以1500元轉賬形式打給你們。她 拒絕支付,如果你們打官司目前法律也許有規定,應該支付贍養費,養 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 但話又說回來,如果你們從人販子手中買的,那可就追究法律責任了,怕你們白白養了她十九年,我對法律不完全懂,歡迎大家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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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言頻道
此人是要支付這19年養父母的撫養費用的。
個女孩被養父母領養了19年,如今長大成人,不需要養父母養活了,又要斷絕關係,又回到了親生父母身邊,這對養父母是養了一頭母狼呀。
養了19年,此女19歲,證明這個女士是一出生就被領養的,我們不知道她究竟是被遺棄的還是什麼原因,至少養父母養了19年,而親生父母在19年後摘果子。
中國的法律,一旦收養關係成立,則養子女與養父母的關係等同於親生關係,而親生父母與子女在法律上再無關係。
養父母養活養子女就跟親生的一樣撫養孩子,這是養育之恩,而親生父母,無論什麼原因,不要孩子是事實,實際,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的,養了19年
這個恩情真的很大的,長大成人了,就要拋棄養父母這是做人問題,既是自己做人問題,親生父母做人也有問題,一家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現在要結束收養關係,養子女必須要把這19年的撫養費退還的,這也是她彌補罪過免受天譴的唯一辦法,贍養不可能了,但撫養花的錢要退回,這是天經地義的,也是法律規定的。
這筆錢必須要出的,打官司養父母也一定會贏的。
這女孩就是一個白眼狼,養母恩情比生母多,親生父母把你丟了,養父母辛苦把你養大,你既然要獨立了,當然要出贍養費了!我認為你要是對養父母好點,不鬧著獨立,養父母現在不會急著要贍養費的,是這女孩傷了養父母的心了!我現在失獨,本來可以領養一個小孩的,真心怕養到這樣的白眼狼,算了我還是養狗吧!養它三天它就會記我一輩子的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