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嫁妝能否分割,看嫁妝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早些年結婚的嫁妝不多,也就是些日常用品範圍,離婚時爭議不大,但現在很多地方嫁妝也開始價值不菲,所以有些人離婚時也開始關心一個問題“嫁妝歸誰”?
以現在的法律來說大致是這麼判斷的:
1、不管婚前還是婚後,看女方父母贈與嫁妝時是否有明確表示給個人還是給夫妻,有明確意思表示的,按意思表示來確認財產性質。
2、沒有明確表示的情況下,在辦理結婚登記前給的嫁妝,算女兒個人財產。在辦理結婚登記後給的嫁妝算夫妻共同財產。
3、如果給的嫁妝是房產這種不動產屬於特殊情況,即使是在婚後贈與不動產或出資購買不動產給女兒,只要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也是女兒個人財產。
#楊律說法#其實目前的法律規定也不是完全公平或者說有些過時,前述1、2兩點是最初的規則,而第3點是在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時給的補丁規則,打這個補丁就是因為房產太值錢了!
依據現在的規則作個假設:在沒有明確表示的情況下,女方父母在領證後給了100萬現金存在女兒賬戶,算夫妻共同財產;女方父母在領證後用100萬買房登記在女兒名下,算女兒個人財產。有意思不?
為什麼楊律之前提到現行規則可能過時或不太公平呢?在婚嫁習俗中嫁妝和彩禮往往是伴生的,古代的時候彩禮是給女方家庭的,婚後就嫁雞隨雞了。而現在很多地方嫁妝和彩禮最終都是給小夫妻的,甚至有些地方女方給的嫁妝和男方家給的彩禮是有比例或倍數關係的。那麼按現行規則,女方家只要提前動點心思買房登記在女兒名下,或書面表示嫁妝是給女兒個人的,那不管婚前還是婚後都算女兒個人財產。可男方家給的彩禮按現行規則,一般在結婚後家就別想要回了。這一點區別在以前彩禮和嫁妝價值都不高的時代還不重要,可在如果結婚時間比較短就離婚的情況下,對男方家庭的影響可能就太大了。
法律畢竟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調整的,滯後是必然的,沒法做到每時每刻都公平,這事兒大家怎麼看?
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夫妻離婚時嫁妝能否分割,看嫁妝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早些年結婚的嫁妝不多,也就是些日常用品範圍,離婚時爭議不大,但現在很多地方嫁妝也開始價值不菲,所以有些人離婚時也開始關心一個問題“嫁妝歸誰”?
以現在的法律來說大致是這麼判斷的:
1、不管婚前還是婚後,看女方父母贈與嫁妝時是否有明確表示給個人還是給夫妻,有明確意思表示的,按意思表示來確認財產性質。
2、沒有明確表示的情況下,在辦理結婚登記前給的嫁妝,算女兒個人財產。在辦理結婚登記後給的嫁妝算夫妻共同財產。
3、如果給的嫁妝是房產這種不動產屬於特殊情況,即使是在婚後贈與不動產或出資購買不動產給女兒,只要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也是女兒個人財產。
#楊律說法#其實目前的法律規定也不是完全公平或者說有些過時,前述1、2兩點是最初的規則,而第3點是在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時給的補丁規則,打這個補丁就是因為房產太值錢了!
依據現在的規則作個假設:在沒有明確表示的情況下,女方父母在領證後給了100萬現金存在女兒賬戶,算夫妻共同財產;女方父母在領證後用100萬買房登記在女兒名下,算女兒個人財產。有意思不?
為什麼楊律之前提到現行規則可能過時或不太公平呢?在婚嫁習俗中嫁妝和彩禮往往是伴生的,古代的時候彩禮是給女方家庭的,婚後就嫁雞隨雞了。而現在很多地方嫁妝和彩禮最終都是給小夫妻的,甚至有些地方女方給的嫁妝和男方家給的彩禮是有比例或倍數關係的。那麼按現行規則,女方家只要提前動點心思買房登記在女兒名下,或書面表示嫁妝是給女兒個人的,那不管婚前還是婚後都算女兒個人財產。可男方家給的彩禮按現行規則,一般在結婚後家就別想要回了。這一點區別在以前彩禮和嫁妝價值都不高的時代還不重要,可在如果結婚時間比較短就離婚的情況下,對男方家庭的影響可能就太大了。
法律畢竟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調整的,滯後是必然的,沒法做到每時每刻都公平,這事兒大家怎麼看?
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