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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真實謊言13138

    這個跟交房沒關係,維修基金是全體業主的錢,房管部門委託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由房管部門管理,如果小區的公共設施需要維修,由第三方評估,報價級房管部門審批後對業主公示簽名方可使用的專款。

  • 2 # 唔知點算啊

    原則上應該是收樓時才交維修基金和契稅的。但有些開發商為了多收資金週轉,提前(代)收這兩個款項,在不對等交易情況下,弱勢的購房者只有默認了。有人試過告開發商嗎?

  • 3 # yxy85

    還沒有拿到房就交維修金不合理,但是每個地方都有潛規則。像我們這還不是開發商讓交的,政府讓交,直接交到政府帳戶去的。能找誰說理。

  • 4 # 執中bj1

    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弄清兩個疑點。

    其一,

    題主所說的收費專案從未聽說過,如果收費方堅持這種收費專案,則屬於亂收費。

    題主說的很可能是房屋維修資金(原稱房屋大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這一專案是合理合法的。

    但應該是在交房時才能收取的專案,現在收取屬於程式違規。業主可以拒絕交費。畢竟房子還未建成交付,存在爛尾的風險和被收費方挪用的風險。

    暫時拒交,是業主的合法權利,並不妨礙購房合同的履行。

    其二,收費主體有問題。

    如果收的是房屋維修資金,則應該由開發商收取,然後及時移交給住建局下設的住房維修資金。物業公司沒有資格收取此項費用。

    由於各地有不同的具體規定,題主最好去當地住建局諮詢清楚。網友的回答不能全信。

  • 5 # 知足常樂2090201611058

    這個問題問的就有問題(有點繞口),首先要繳納的應該是本體維修基金,基金分為兩種,一種是地產開發商需繳納的專案開發總造價的2%作為該專案工程的本體金,第二種是小業主需繳納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其中有的城市是要求按照一次性繳納50-100元每平米(例如:中山、南寧、防城港等城市)。還有一種是每月向物業繳納0.4-0.1每平方,再由物業存入政府指定賬戶。無論哪種繳納方式均是需要的。

  • 6 # 笨大叔9

    這是赤裸裸的佔用你的物業維修基金,你可以按照他們的要求,直接交給當地住建局物業維修基金辦公室,這是所有物業維修基金的政府託管單位,你交了絕對沒問題。開發商收你的維修基金最後也是要交給這個這個託管單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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