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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inwan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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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卜準
用不用是自已的事!餓了,渴了也是自己的事!最近老是有人要煽動事情!物業取消了咋辦?僅僅是看門和衛生嗎?電梯,消防,隱蔽工程誰來做?綠化,道路,燃氣,地下停場怎麼管?一生的積畜都花在房子上了,到最後無人管理全面廣癱瘓跟誰說去?!!物業沒了錢是省了,也所謂的解氣了!可到最後吃虧的是誰阿!有同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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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江淞哥
1.如果是物業公司沒有在業務所在區域備案,那麼建議你還是看看是什麼原因吧。一個沒有能夠在所在區域主管部門備案的物業企業,是不能夠在該區域經營的。這是行業管理的需要,也是行業自律的需要。
2.沒有備案的物業公司,在業務地經營的時候,是不享受法規的保障的。一旦發生物業糾紛等需要解決時,物業主管部門沒有任何的義務協助你解決。一經發現,會被處以罰款,並限期備案,拒不改正,將會被處以重罰。備案企業才能夠在法律框架內保障自己合法權益,同時也能管理物業企業好好的服務業主,做不好根據相關規定,駐地物業管理部門有權處分。
3.如果僅僅是物業合同沒備案,物業企業備案了。那麼也就是主體資格是受保護的,物業合同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志表示,所有的手續都是經過業主大會和業委會授權簽訂。那麼,物業服務合同是成立的。但是,一些相關的定價等權力不能超過原有的物業服務價格。
4.如果是物業企業和物業合同都沒有備案,那麼也就是相當於跨區域經營不受保護。不管是行為主體還是行為內容,都不受物業主管部門的保護。一旦發現,將會被物業主管部門處以重罰,甚至會被建議吊銷相關證書。
物業服務企業一定要在法律法規的範圍內做事,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合同》等相關要求做好服務,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不打折扣。這樣才能真正獲得業主的心。
所以說物業如果不備案,業主有權利向上級主管機關反映情況!
不要把物業一棍子打死!我們小區物業就很好,物業費七毛,試想沒有物業,小區電纜崩壞了誰修?下水井堵滿了誰去掏?小區環境誰去保持?園區內很可能連消防車、120救護車逗進不去,你指望業主能自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