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指南針環球好房
-
2 # 海風116067626
能不調還是別調了,在當前這個總體形勢之下,如果物業公司還想調高物業費,
那純屬自找麻煩。
一、如果小區沒有業委會,就不可能調價。
沒有業主大會,就說明這個小區是前期物業管理階段,是開發商與物業之間的《前期合同》。
房子已經賣出去了,開發商已經不是業主身份,(當然它在小區裡必然還有其自身名下的房產),但它已經不能代表全體業主了。
這個時候如果擅自提高物業費價格,那就是違規操作。
決定能否調高物業費價格的,唯有業主大會。連業委會都沒有,如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
二、如果小區成立了業主大會,物業公司想調高物業費價格,你這就屬於找事兒。
如果你覺得物業費標準低,業已不能保證正常的服務開展,那麼當然可以向業委會提出申請。
然後,由業委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進行審議表決。符合法定要求的票數通過後,就可以漲價,這就是程式。
但現在的物業公司太多了,你不幹,有的是乾的。
物業費的收費確實是物價局定的,但也是根據小區的評級來確定收費標準的。包括小區的綠化面積這些都是確定小區物業收費標準的依據。還有就是物業公司也是有等級的。他們對應的收費也不一樣。一般在物業公司進場前都會和業主委員會談好物業費標準。
一般物業費調價申請很複雜的,如果物業公司要提高收取物業費,必須要有物價局的檔案才行,否則業主有權拒絕支付超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