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5日下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釋出通告稱,在對上市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飛行檢查中發現,該企業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為。
目前,國家藥監局已要求吉林省食藥監局收回長生生物的藥品GMP證書,責令企業停止狂犬疫苗生產,全面排查風險隱患,主動採取控制措施,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吉林省食藥監局的調查組也已進駐企業,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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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鑫挺8356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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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陂浩南
罰款就能解決問題?只會惡性迴圈,罰了在賺,賺多了自然也不怕罰了,能治根本嗎?這種在法律上應該重判阿?這個說嚴重點不能叫做故意傷害麼?故意殺人麼?這種所謂的藥本因治病預防,而現在變成毒藥害人傷人,建議真的這種傷害華人的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必須重罰,重懲,輕則無期,重則槍斃,按照毒品罪處罰,這個毒品有區別麼?個人真認為不比毒品傷害輕阿!害都都是祖國的未來阿,事情情節還不夠嚴重麼?@法治進行時
生產假藥,假疫苗的廠家都具備專業知識水平,生產技術更是上乘,對藥理學,製藥學應如數家珍一樣瞭如指掌,既然具備這些高標準的專業製藥商,又特別瞭解藥理學,為什麼肆無忌憚的敢生產假藥和假疫苗呢?明知道吃假藥不治病會死人,假疫苗沒有防疫效果,還刻意生產,銷售,傳銷,這分明是見利忘義,變相圖財害命,蓄意謀殺?拿民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當兒戲嗎?更可怕的是假藥,假疫苗連嬰幼兒都不放過,全方位老少通吃,通坑,通害,良知何在?令人氣憤之極!鑑於上述事實,有著專業藥理學知識,清楚的知道,生產假藥,假疫苗會給患者和嬰幼兒,帶來不可估量的悲慘後果,明知故犯而且十分猖獗,蔑視了法律,蔑視了生命,應判處毀滅人類罪,圖財害命罪,蓄意謀殺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數罪併罰,無論主從犯包庇內情者,一律死刑,嚴懲不怠,以儆後尤,用正義喚醒人性,迴歸人性,徹底杜絕生產假藥,假疫苗的生產鏈,有效地保證本民族的發展健康,還於國家,民眾一片健康安全的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