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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沐森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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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滄淵筆
“聖旨”是中國封建社會時期皇帝下的命令或發表的言論,是皇權的象徵。而且聖旨也不全是一樣的,基本可以分為賜命和誥命兩種。賜命一般封五品官員以下的,誥命一般是封五品以上的官員。
題主提問的“明朝聖旨可以不聽”一事,不能簡單的理解為聖旨下達以後,官員可以抗旨不尊。
學過歷史的都知道,聖旨很少是皇帝親自寫的大多數是門下省草擬,尚書省稽核,中書省負責下達。這是明朝以前的程式,因為那時候還是有宰相制度的,三省的長官就是宰相,這些聖旨都是深思熟慮過的,改動的可能性並不大。
而在明朝,朱元璋廢除了宰相制度,聖旨由皇帝親自寫,或者由內閣寫,最後拿給皇帝看,加蓋印璽。但是,這並不能直接下達。必須把聖旨給“六科給事中”看,這個職位的官員是個七品官,官職不高,但很少有人敢惹,因為這個官職劃歸言官一系。而且這個官職有一個特權,就是皇帝的聖旨如果六科給事中認為不對,那麼他就可以駁回。把皇帝的聖旨駁回,也可以說是“不聽聖旨”或者叫“抗旨不尊”。但是這個聖旨是沒有下達給接旨官員的,而且六科給事中是有這個權利的。
所以題主說的“不聽聖旨”和實際上的抗旨不尊並不可以混為一談。抗旨看上去是駁皇帝的面子,實際上是對抗中央權利,明朝前的三省六部,明清的內閣、軍機處。所以抗旨是極少的情況,誰願意丟腦袋啊,而且丟腦袋的可能不止一個,連坐了解一下。有一種情況可以抗旨,那就是官員需要回家奔喪,皇帝下旨奪情。
明代是內閣制,類似美國議會制但不完全一樣,
1.皇帝你沒辦法選舉,只能立儲,扶持太子。
2.東林派,宦官派
3.皇權被弱化了
所以你懂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