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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吾愛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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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殿楚江王
個人認為不用還。為什麼?貸款是因為房子,房子都沒有了,還什麼?如果還,房子開發商或者國家賠償那絕對還。所以建議房子建設質量要求一定要抗7.5級地震,質量保不了開發商,質量監管部門負責人。這裡提議一下開發商應該繳納質量保證金,也扛風險。
個人認為不用還。為什麼?貸款是因為房子,房子都沒有了,還什麼?如果還,房子開發商或者國家賠償那絕對還。所以建議房子建設質量要求一定要抗7.5級地震,質量保不了開發商,質量監管部門負責人。這裡提議一下開發商應該繳納質量保證金,也扛風險。
國暉律師事務所韋用文律師解釋,“如果人在房子沒了,則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和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仍有義務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也就是說,如果你房子倒了,房子按揭的月供你還得繼續還。銀行人士解釋,貸款是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關係,房子是抵押物,是補充。
因此,房子沒了,也不能以此為理由停止還月供。
像這種房子沒了,卻還要還月供的情況,顯然對於失去房子的人來說是雪上加霜。如果之前沒有買過相關的財產保險,該如何索賠呢?“房子損毀了,在沒有購買任何保險的情況下,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擔房屋損毀的損失。
但從政府救助角度,政府通常會給予受災群眾一定的補償,使受災群眾得以妥善安置、重建家園。”韋律師解釋。
房子在人沒了,房子變為遺產
對於人死了房子還在這種情況,韋律師解釋,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列入該人的遺產,首先由繼承人用該人遺產清償該人的生前債務(當然包括房屋按揭貸款等債務),但清償債務以該人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沒有依據,當然對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債務,繼承人自願償還的,法律也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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