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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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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號法律資訊
公民的名譽權是指公民對自己的社會評價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權利。名譽,俗稱名聲,是社會對某公民的品德、才能、思想、作風等的綜合評價。一個人的名譽直接關係著公民個人的社會地位和尊嚴。一個人的名譽是十分珍貴的,它不僅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信賴,也是自己從事民事活動的有利條件。公民依法享有名譽權。
侵害名譽權,主要表現為侮辱和誹謗兩種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頭、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損害他人的人格尊嚴。而誹謗是指無中生有,捏造事實,破壞他人名譽、人格的行為。
答案是:可以起訴,無論是1987年1月生效的《民法通則》還是2017年10月生效的《民法總則》,都有保護名譽權的法條(這個題目似乎應該改為:名譽權被他人侵犯可以起訴嗎?……否則主謂關係就亂了)。這裡重點談自然人的名譽權。
其實,自從《民法通則》生效以來,名譽權案件大量增加,無論是普通人還是名人,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公眾形象和社會評價。網際網路和新媒體興起之後,此類案件更是層出不窮。例如藝人周立波目前就身陷多宗跨國名譽權官司之中。
《民法通則》和《民法通則》規定:公民(自然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公民(自然人)的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中國《刑法》中還有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等罪名,但是本人不贊成動用刑律來懲戒誹謗者,而主張依民法來維護自身名譽權,以避免因言獲罪,並且相信,根據國內外的司法實踐,這一目的是可以透過民事訴訟來實現的。
至於起訴他人侵犯名譽權需要注意些什麼,那就是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去搜集和提供證據了。證據一般分為兩種,一是關於被告的虛假不實表達的,這是名譽權中狹義的誹謗;一種是關於被告的不文明乃至對原告人身攻擊性表達的,這是名譽權中狹義的侮辱。
這些證據需要固定下來,也就是說一般需要文字材料,例如報刊上的以及新媒體上的誹謗言辭,前者需要原件,後者可以下載列印,並且經由公證部門公正,這樣才具有法律效力,才有可能被法院採信。如果缺乏經驗,那就需要諮詢和準備聘用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