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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陽光燦爛561

    共享護士的出現,我覺得是件好事,價格貴點也可以接受,母親偏癱在家三年多了,我們家就住在醫院對面,但是老人很胖,小區又沒電梯,每次去醫院都很不方便,看完病後輸液老人在醫院鬧著要回家,搞得一家人手忙腳亂。有了共享護士看完病開了藥在家打針就好,病人和家屬都可以輕鬆些。對那些看病不方便的病人可真是幫了大忙了。其實一直盼著可以有醫護人員上門出診啊,上次老人發著燒去醫院,輸了一次液就在醫院鬧著要回家,找遍城市社群診所都不給上門打針,愁得沒辦法只好改成吃藥。有了共享護士就太好了。多花些錢也願意。

  • 2 # 吖吖007

    其實不靠譜的,在職護士,本身工作壓力就大,一般是不會做的,如果是做基礎護理,一般護工也就夠了,有些事情是不能共享的,比如輸液,如果過程中出現什麼問題,在醫院,搶救設施完備,可是家中就不允許,還存在責任劃分的問題

  • 3 # 蓁蓁其葉花灼灼

    說實話,作為一名醫務人員,我本身是不贊同“共享護士”的。凡事都不是我們想象中的那麼簡單,中國的醫療環境雖然在向著“醫院為主,社群輔助”且逐漸側重社群醫療的方向發展,但畢竟還不健全。護士的主要工作範圍還是在醫院,出了醫院大門,誰知道護士即將面對的患者是什麼情況,有沒有過敏史、感染史、家族史,甚至傳染病,患者情況如何,家屬情緒如何,病人好溝通嗎,家屬脾氣大嗎……種種不確定的因素對於護士來說,可控性太過侷限。

    而且,現在許多抗生素、中成藥等,必須在有醫生的情況下才能使用,以便醫生觀察患者用藥反應及病情變化,只有“共享護士”而沒有“共享醫生”的醫療操作,太過危險。

    據我瞭解,很多護士都會拒絕在工作崗位以外的地方提供醫療服務,除非是很親密的親戚或朋友,畢竟前幾年醫護人員在下班或休假期間,主動救治需要幫助的患者,卻因這樣那樣的原因被苛責的例子,比比皆是。甚至有媒體曾評論過“一個醫生在下班時間,在回家路上救人卻沒救過來,這本身就是違反醫療規定的。”寒心也罷,自保也罷,終歸是害怕了。

    當然我這樣說,可能有些片面,沒有從患者角度出發,但是我認為,在沒有一個可以與“共享護士”匹配的醫療環境,也沒有相應法律法規出臺的情況下,“共享護士”很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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