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孫洪鶴

    單純從字面來看投資旅遊是一種投資行為,投資行為只要不違背法律和相關條例就是可以投資的,但是問這個問題的人其實是特指那些利用旅遊名義,打著低價旅遊、甚至是邊旅遊邊賺錢,旅遊不花錢還可以返利的這些傳銷組織,這就是違法。

    早在三年前就有某個平臺打著旅遊賺錢的名義,大量的欺騙投資人,我很不明白:這些以旅遊投資加入會員,然後靠發展下線返利賺錢的,而且還打著什麼返利甚至是全返消費的,怎麼就有這麼多的人容易上當受騙呢,韭菜真的這麼多嗎?

    這種旅遊的傳銷其實是利用了之前的低價旅遊團的策略,在這個欺騙的基礎上,又加上了倍增返利,多級的返利模式,為什麼打著旅遊呢?因為那時新零售和共享互助傳銷還是新的套路呢?這種以旅遊或是養老投資這種更適合老百姓,這種傳銷總是把你置於陌生的區域,然後進行大量的洗腦術,有的人根本就是為了賺錢不擇手段,發展和坑騙身邊人,這類的傳銷早就被曝光過,旅遊賺錢不可相信。

    披著“網路營銷”、“迴圈消費”的外衣,喊著“邊旅遊邊賺錢”、“一邊上網娛樂,一邊上網賺錢”的口號,這就是傳銷組織矇騙消費者的手段。

    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WV夢幻之旅”,它有著傳銷的所有特點,以收取入門費,發展下線為主要目的,聲稱只要交511美元(摺合人民幣3500元)會員費,便可以享受環球之旅,一邊旅遊一邊賺大錢,對於普通人來說具有很大的誘惑力。但是這種金字塔式的發展模式最終就是一場旁氏騙局。

    識別旅遊傳銷,主要看其三個特徵:

    1.會員費、押金等其他形式的費用。繳納一定的費用,即可成為會員,享受會員價格的旅遊產品。這種旅遊銷售模式其實很常見,某些正規旅行社也打出過所謂的“會員卡”,一年內可享受超過會費的旅遊產品,而這種老年人往往成為主要受害者。

    2.拉人頭,發展代理:正常的銷售模式,到達三級代理已經是下限了,而傳銷旅遊則以發展代理下線越多,回報越多為盈利模式。

    符合以上三點,基本可以斷定為傳銷。所以作為消費者的我們,一定要擦亮眼睛,選擇正確的出遊方式。購買旅遊產品,一定要到具備經營許可證等資質、有固定經營場所的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上當受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枕頭用多久應該換新?一直不換枕頭會得什麼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