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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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秋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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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impy活著
早就該離了,夫妻之間名存實亡,有什麼好留戀的,五年了都,也不知道你是怎麼熬過來的,既然沒感情了,留著夫妻名分幹什麼,離了婚對雙方都好,也可以去追求各自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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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丑牛談情
我是丑牛,無性婚姻還分居,婚姻法有規定分居滿2年的就可以解除婚姻,何況你們已經分居5年了,早已經到離婚的條件。
5年分居沒有離婚,應該有原因的吧,也可能為了孩子,孩子小,怕影響了孩子學習,應該有這個因素在裡面。
再者就是可能你們分居兩地,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圈子,長期分居,而不離婚,互不干擾對方生活。
既然沒有性生活5年了,夫妻感情已經不存在了,早些辦理離婚手續吧,為了你們各自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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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就是八卦啊
看感情,看彼此。
如果有堅守的理由。
如果有割捨不了的感情。
如果真的是為了孩子?為了父母?那麼考慮完別人,也請考慮一下自己。
沒有規定一定要在一起,也沒有規定要分開。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願在感情的世界裡,都能讓自己如願以償。(不傷害別人)
看彼此還有沒有感情咯。
如果彼此還有感情,還是想辦法早點結束分居吧。
如果沒有感情了,建議離婚。因為沒感情了,即便有結婚證又如何,心都不在彼此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