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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合法使用者人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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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澤玉
我是90年參加工作的,第一月工資掙的76元錢,我拿出50元錢郵匯給我的父母。我當年就和我的高中同學結婚,沒有彩禮、沒有典禮、沒有婚房、沒有買一件新衣服、沒有置辦任何傢俱被褥、我們倆個人上學時的被褥搬在一起就是我們的新婚所有嫁裝。租一間民房,借用房東的舊木板床就是我們的新房。
我們結婚後有了兒子,雖然生活很結據,但每年總會回老家看望父母,老婆總是給我的父母買吃買喝,衣服從頭到腳都要買齊全,給我父母理頭洗腳剪指甲,照顧的無微不至。
2009年母親年老有病,我們接來延安大學附屬醫院住院治療,住院期間老婆每天從早到晚不離醫院,不要我們任何人陪床,伺候得母親舒舒服服,同病房的病友們都以為她是女兒!
2010年母親去世,那時父親已經84歲高齡,我們要接到延安和我們一起生活,但父親從小內蒙長大,平地呆慣了,不來延安這山溝裡生活。沒辦法只好借錢給父親在鎮上買了一院二居室的房子以解決買的吃飯問題。
雖然生活能自理,教會了使用手機、電飯鍋、電熱水器、全自動洗衣機、電冰箱,但是偶爾也有糊塗的時候,時常半夜會打來電話說這說那,有時候半夜開上車就往老家跑,每年回老家十來次。每次回家老婆總要給老人拿一堆父親愛吃的、好穿的。
2017年父親也離開了我們,91歲高齡沒有得病,沒有受罪。隆隆重重的給辦了一個喪事,圓圓滿滿完成了孝敬父母這一責任。
2015年3月、6月岳父岳母相繼去世,現在每年清明、冬至回去給四位老人上墳祭奠,以表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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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故鄉情49
我是81年參加工作,工資32元,給母親補貼家20元,自己留12元,但大部分還是給家裡買了生活用品,兄弟姐妹都共認我是最虧待自己的人
子女參加工作,給父母的是孝敬父母用的!我們這裡不叫壓歲錢。口,有上輩給晚輩的才叫xX錢。子女不僅過年的時候,而且任何時間都可以也應該給父母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