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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不在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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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鄴都情

    1.既然離婚了,和前夫應該一切兩斷。特別是在信用卡上,你是用的前夫的身份證辦的。你應該趕緊取錢,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並轉帳成功,且要更換密碼。

    2.前夫的信用卡你應給他。他要用身份證掛失,你錢難娶出,你也難阻擋。真要離婚,你還是給他好。必竟同床共眠過。

  • 2 # 劉輝律師

    筆者覺得離婚時信用卡本身是應當要歸還給你前夫的,至於說如果信用卡涉及到相關的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共同債務的部分,應當由你們兩個人共同協商分割。

    銀行業管理有規定,信用卡應當由出卡人本人申請並持有使用。

    1. 目前各國通行的規定都是信用卡應由本人申請並且由申請人本人進行使用秉持擔相應的還款付息及有關法律責任,中國亦是如此。

    2. 如果在你使用的過程中這張卡出現了信用逾期或者是其他的會造成你前夫個人徵信記錄不良的情況,影響他自己之後可能的購買買車等事宜。嚴重的,甚至還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儘管你前夫和你已經沒有了夫妻感情,橋歸橋路歸路,但是做人的底線還是要有的,切莫讓自己的行為為他人帶來不便。

    實際使用人被披露,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雖然你前夫作為這張卡的真正權利人,需要承擔這張卡使用所帶來的後果和影響,但是你自己是實際使用人,真的出現什麼問題,也是跑不了的。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最好是把這張卡還給對方,不再使用。

    婚姻存續期間這張卡上形成的債權債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進行分割

    儘管說這張卡的所有權人是你前夫,但是結婚期間這張卡上所形成的債務債權沒有特殊情況的都是你們的共同負債及共同財產。卡還給對方,但是債權債務關係還是要分割清楚的。免得日後對方以此為由找你扯皮。

  • 3 # 嚴文兵

    必須歸還,並且沒有透支的前提!如果信用卡遺失了,要通知對方,立即消戶!離婚了,前夫,也是獨立的了,各人對各人的生活負責!信用卡很重要,財務透支,一時不立即還會有客觀的失信記錄!失信的人會有很多麻煩!請用自己的信用卡!不要違法!希望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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