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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南孫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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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村業儒
養豬場空地是不適合蓋養雞場去養雞的,按照養雞場的要求,在500米以內要求無養殖場。拋開這個規定性質的要求不說,養殖種類不同的養殖場混合建立在一起也會導致環境變差,而相互之間可能滋生引起疾病的病菌,從而影響養殖的效益。
相關規定不得少於500米參照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第五條規定: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選址應當符合下列條件: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500米以上;距離種畜禽場10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之間距離不少於500米;根據以上規定我們可以看出來,動物飼養場之間的距離不能少於500米,而在養豬場空地蓋養雞場,這兩者間的距離肯定不夠500米。從規定方面來講也是不能建設養雞場養雞的,這規定其實就是預防動物可能產生的瘟疫後,周圍必須有足夠的場地防止擴大瘟疫的傳播。
影響養殖效益可能有些養殖朋友就是不信邪,我自己的養殖場想怎麼建就怎麼建。以為節省場地就能減少相應的開支,這恰恰相反,如果養殖的豬或者雞發生疾病後,有一些疾病是會相互傳染的。因疾病帶來的損失相對場地費用來說是巨大的。題主說養豬場空地建設養雞場,就表明養豬場的空地是用來給豬活動的。建設養雞場後,豬沒有活動空間,也會影響豬肉的品質。不管是疾病的傳染還是豬肉品質受影響,都會直接或者間接造成養殖場效益的損失。
所以我的觀點是養豬場並不適合加蓋養雞場來養雞,這隻會造成養殖效益的損失與相關規定的衝突。任何事情必須在規則內才有可能獲得成功,做出規則外的事情一旦查處將會除了基礎設施的損失還會帶來罰款等。
我的建議是不能養雞
從衛生防疫角度看,豬場與雞場應該有一定的距離,這樣利於疫病防治。
豬雞雖然是兩種不同類別的動物,但有些病菌可能互相感染,如大腸桿菌、支原體等。在環境汙染上,兩個飼養場互相滲透,互相影響,勢必引發人畜的安全隱患。要消除一些潛在的隱患,豬場與雞場要遠離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