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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梅6613

    驢友違規穿越失聯的報導,屢屢見諸報端網路,在為失事、失聯驢友痛心的同時,也提出譴責和值得思考的問題。

    一、法律意識淡薄或缺失。

    探險也好,旅遊也罷,都是追求未知,飽覽欣賞祖國壯麗山河美景,是健立在科學的基礎上,不是一腔熱情地蠻幹,更不是目無當地法律行政規定,踐踏紅線,穿越行走不得穿越的地域,汙染破壞當地脆弱的生態環境。

    二、浪費社會資源。

    一人失蹤,施救單位往往會派出幾十人、上百人冒險搜救,動用車輛、各種專業救護器材,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有時在施救過程中,還有救援人員遭遇不測的。這個沉重的債,應該由誰來埋單負責,是國家還是驢友及其家人?

    三、生命第一。

    世間一切事物中人是最寶貴的,道理誰都懂。但到了具體事、具體個人身上,一切就拐了彎,變了樣。當地政府明令禁止不能去,他就要"勇敢"地試一試,書寫空前絕後的史蹟。誰知一下子陷入絕境,吃了幾天草,差點丟了性命。這種不拿自己當回事,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怎麼可能讓大家尊重,讓全社會尊重。

    驢友違規穿越的事一再發生,我以為,首先要對驢友攀援組織和廣大驢友進行教育,讓他們遵規守法,科學穿越,依法穿越,有組織的活動。

    其次,對驢友違規穿越,除按當地規定,書面檢討,行政處罰外,按照對生態環境破壞的程度、影響的大小,予以數倍罰款,並予以通報,以敬效尤。

    第三、驢友及其家屬,負擔搜救人員的生活費、勞務費,作為對其諮意妄為的懲罰,對搜救人員冒死救命的感恩。非如此,類似的驢友違規穿越不可能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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