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搞笑拋拋哥
-
2 # DavidChow20170907
酒後駕駛/醉駕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頂包+肇事逃逸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現在到處是攝像頭,你能逃去哪裡…直接按酒駕輪就算了。還要拉自己的兄弟一起受罰,還真是傳說中的豬隊友。本來一個家庭的悲哀現在變2個了……慢慢面對法律的制裁吧!
-
3 # 沙漠綠陽
題目有些寬,沒說喝酒了沒有,首先喝酒是一說。沒喝酒又是一說。如果是喝酒了,那就嚴重了,比較頭疼,因為現在三歲孩子都知道。開車不碰酒,碰酒不開車。如果犯了,那是自作孽,沒法活。再者更不能逃避,男人應該敢做敢當。就是吃牢飯也要有勇氣,要擔當。受到教訓,下不為例。
如果是正常的意外,就更不能跑了,沒必要跑,只要人安全沒事。按事情解決的程式辦就完了。跑不是辦法。正常面對。各位說是不是這個理呀。
這個就比較尷尬了,所謂“偷雞不成蝕把米”用在這裡應該是比較合適了,三個人喝了酒,把樹撞倒了,車撞壞了,還想逃跑叫表弟來頂包。真是異想天開,紙當然是包不住火的,到處都是攝像頭,肇事逃逸當然是行不通的。
不過話說回來,這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因為沒有人出事,如果自己出事或者撞傷了他人,那就不是這麼簡單了,現在最起碼只是酒駕和破壞公物,再加上自己的車被損壞,沒有傷及生命,算是比較幸運。當然,自首這一點還是做得不錯,值得肯定。
所以在這裡奉勸我們每一個人,開酒不喝車,喝車不開酒,我呸,說錯了(給自己一耳光)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要有任何僥倖心理,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你喝酒開車將會成為你吃勞飯的呈堂證供。所以大家為了自己的安全和家人以及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安全出行,謹慎駕駛。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