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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優能工程師

    國家規定,當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衰減到80%以下,即電池損耗20%以上時,已不適合繼續在新能源汽車上使用,應視作動力電池使用壽命的終結,強制進入梯次利用環節。也就是說,電池的損耗程度是判斷動力電池使用壽命是否終結的唯一依據。

    一般認為,決定鋰電池使用壽命的是它的充電迴圈次數。所謂充電迴圈次數,是指鋰電池從滿電狀態把電池電量放倒0,又充滿的過程。如果某人每天駕駛新能源汽車上下班,車輛需要消耗50%的電量,那麼這輛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需要2天才能完成一次充電迴圈;後來他換了上班地點,依然用同一輛新能源汽車上下班,車輛只需消耗10%的電量,那麼現在需要10天才能完成一次充電迴圈。當然,如果每次用車充放電量不固定的話,就不好判斷多久完成一次充電迴圈了。

    在實驗室中,工程師以連續滿放滿充的方式測出,三元鋰電池在經過800次充電迴圈後,電池將衰減到80%,即電池損耗了20%;而磷酸鐵鋰電池則經過連續2000次充電迴圈,才會使它損耗20%。此時,電池的使用壽命可視作終結了。工程師在實驗中還發現,無論是三元鋰電池還是磷酸鐵鋰電池,如果採取淺放淺充的方式充放電,其使用壽命將會延長很多,三元鋰電池的充電迴圈次數能很輕鬆地突破1000次。

    由此可見,雖然決定鋰電池損耗程度的是電池的充電迴圈次數,但多次淺放淺充也能完成一個充電迴圈次數。因此,充電次數是能影響電池損耗的,當然,這種“充電次數”是指有電流充進電池的“充電”,並不是僅僅插上充電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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