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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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醉臥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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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毛竹147
不靠譜。一,設計院涉及資金量大,跟律師事務所不同,一旦放開,很容易出現設計和施工兩者串通,抬高造價。二,優秀設計跟承接業務是相矛盾的,優秀設計沒時間搞公關承接業務,承接業務人沒心情搞設計,最終導致承接業務的人在外胡侃拼命接業務,優秀設計給承接業務人承擔責任,總之,承接業務不需要懂設計,優秀設計難以承接業務。三,導致很多政府部門人員利用原有人脈下海做合夥人。四,合夥人時代到來,更意味著行業勞動力更廉價,人脈更值錢,試想哪個朝陽產業需要合夥人制度,更意味著已經走向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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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道球形閃電
建築質量百年大計,現在的亂象就是因為市場混亂造成的。勘查設計企業就應該回歸國有,嚴格市場管控,杜絕不規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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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鏡釣魚
合夥人制度有一定的問題。合夥人之間鬧矛盾的問題是合夥人制度最大的問題。設計院就不應該規模化,國外好的事務所基本都是以一個大師人物為主導的,而且大部分都是不超過50人的團隊,這樣比較穩定。
讓利,讓權,引入優秀設計師作為公司合夥人,這是勘察設計公司的必然趨勢。
設計公司制度僵硬,優秀設計師沒有上升機會,被迫出走自己開公司的不少,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引入合夥人制度,讓優秀設計師能留下來,有錢賺,有奔頭看到希望。成為合夥人意味這躋身管理層,享受年終分紅。當然責任也會更大!
我所在的公司以前也和普通設計院一樣,13年前後,流失了很多優秀的建築師,公司也發現這個問題,迅速做出了調整,引入了合夥人制度,建築、結構、裝置都有人進入合夥人。
據瞭解國內優秀的民營設計公司,大多已經是合夥人模式了。人數較少的公司目前還沒這個動力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