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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aoHuang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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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進哥140964312
當然不合理了,一般單位應該不會因為基層和機關的原因這樣分配。除非是個人企業,那就是老闆說了算了,不想幹就走人。不知道提問者說的是什麼具體單位和事情,如果要有考核指標的話,也不是按基層不基層的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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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財微侃侃
首先謝謝各位劇友的回答,這個問題確實比較敏感,不方便透露具體單位。致於為什麼提這麼敏感的問題,其實是現實中我的一個老戰友在一個縣城的事業單位工作,他是在鄉鎮一線的派出機構,(就是所謂的七站八所),平常都是5十2,白十黑的工作,特別是今年的疫情防控更辛苦,一段時間都是二十四小時連軸轉,最近他們單位出臺了2019年的獎勵性工資發放規定,他們基層一線的拿局機關的百分之七十,大家都覺得不合理,只是找不到有關政策依據,所以想聽聽劇友們的看法,或者有什麼好的方法去跟領導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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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illy28
不清楚題主指的基層一線是哪個行業?我想以機關工作人員的收入作為引數,按70%定為基層一線的收入,還是大鍋飯思維。基層一線除了企業類別,還會有教育、醫療衛生、科研、社會服務等不同性質的崗位,搞一刀切的大鍋飯,也許是回到過去大鍋飯時代,很不利於發揮個人工作積極性。
筆者認為,不合理!創造價值主要是基層一線工作人員,他們最辛苦,應該有所傾斜,基層一線工作人員獎金應拿百分百,而機關工作人員拿百分之七十才行。這樣才能調動起基層一線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創造更多的價值,使企業生存和發展。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