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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若非非

    首先,先辨別一個概念。秦朝的“法治”和現代社會的“法治”不是一個概念。

    秦朝的法治,指的是中國在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中的一個學派,當時有儒家,道家,法家,墨家等。各自代表不同的治國理念,其中法家的代表有商鞅,韓非子等人。而他們提到的法治,指的是嚴苛的刑罰和嚴峻的法律。

    現代社會的“法治”,是相對於“人治”而言的概念,更加側重於規則和制度這一方面。想要避免在社會生活中無據可依,保障每個人基本的權利不受侵犯。體現的是規則意識,平等意識和民主的意識。

    第二,說說秦亡的經驗教訓

    首先在制度方面,秦朝採用法家思想,在春秋戰國時期這樣一個亂世,震懾了民眾,提高了政府的實力,加強了君主的權威,從而有利於在兼併戰爭中勝出。

    但這種制度,也有它固有的弊端,即對君主個人的能力依賴比較強。這也是幾千年中國封建社會的特點,所以有明君和昏君的說法。君主才能卓越時,能夠控制各方勢力,君主才能弱一些的時候,各方勢力都蠢蠢欲動。

    所以秦始皇去世之後,秦二世能力弱一些,就被底下的大臣矇蔽,利用,最終導致秦朝滅亡。

    這個時候,繼續實行嚴刑峻法,就會因為不同的地域和風俗,導致社會矛盾激化!

    再加上秦始皇時期橫徵暴斂,大修驪山陵,阿房宮,導致百姓賦稅徭役負擔沉重

    所以後來,一人揭杆,民眾紛紛跟隨!

    所以,“法治”能得天下,但不能夠守天下,“與時俱進”根據時代的變化,及時調整政策才是長治久安的最好方式!

  • 2 # 古今縱橫談

    俗話說“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首先我們就不能因為秦朝二世而亡,就否定秦朝用法家治理天下的合理性和正確性。

    春秋以來,世道漸亂,再靠周禮已經不能收拾天下,在亂的情況下,就得用法家來治世,戰亂中的更得用兵家來收拾天下、重整山河。

    秦國經商鞅變法,國力逐漸增強,直至橫掃六國、一統天下。然後秦始皇將秦國法制推行至其餘六國原來的區域。

    但那些區域的人,在亂世中自由散漫慣了,忽然來個法律法規約束自己,於是就感覺不得勁,於是就有了逆反心理。這也是後來造反者汙衊秦法的一個原因。但攝於秦始皇的威望和秦軍的強大戰鬥力,人們及其六國後裔不敢造次。

    如果假以時日,人們漸漸的適應了秦朝的法規,那麼天下之人的言行倫理規範,也必將回到正軌上來,仁義禮智信也會復見於天下。

    但秦始皇過早的去世了,胡亥趙高又亂來,導致秦國二世而亡了。

    推翻秦朝的人們,修史時,當然得為自己推翻秦朝找個偉光正的理由,於是秦法苛刻啊,秦始皇是暴君啊等等屎盆子就來了。

    試想,若是秦法真的苛刻,秦始皇真的是暴君,那麼秦國能強大起來?當秦國 大軍在外征伐時,秦國本土的老百姓還不得趁機造反啊!即使造不了反,不也得趕緊逃離秦國啊!

    相反的是,秦國之地的百姓們不但沒有逃離,反而支援前線,而且六國很多人才也往秦國跑:張儀、範睢、尉繚、李斯等等。

    而且,近代考古發掘的秦簡,向世人展示了秦法之完備,也證明了秦法並沒有人們所說的苛刻,所謂秦法苛刻,完全是造反者的汙衊,給自己找的藉口而已。

    至於秦朝的覆亡,並不是法家的問題。秦始皇接班人的問題,也只是一個表層原因,比如漢朝在劉邦還在的時候,大小造反者就很多,接棒人也出了問題,被呂后把持朝政多年,霍亂超綱,更是出了個七國之亂。只是運氣好點,呂氏之亂被周勃陳平滅掉了,七國之亂被周亞夫平息了,而秦國,就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了。

    秦國滅亡的深層次原因,其實是因為空前尖銳的社會矛盾。

    怎麼說呢?

    秦國開創的郡縣制,讓很多人一時難以接受,思想觀念一時轉變不過來,於是功臣們想反;

    秦國實施法制,不但眾多六國之地的老百姓心裡逆反,就連諸子百家的子弟們也要反,因為他們一生所學沒有了用武之地,而這批人很多就在朝堂中,他們要反;

    加上六國貴族後裔們,地位的差別,更是讓他們不甘心,而且有滅國之仇,更要反。

    所以,秦國雖然一統了天下,但社會矛盾是空前尖銳的,只是沒有那麼明顯的在表層顯現,暗流湧動。

    秦始皇及其大臣們也不易察覺。倒是秦國首任丞相王綰[wǎn]諫言道:“諸侯初破,燕、齊、荊之地遠,不為置王,以填(通“鎮”)之,請立諸子。”

    但遭到了李斯的反對,而李斯是堅定的郡縣制支持者,又能言善辯,秦始皇也對時勢也過於樂觀,於是採納了李斯的建議,全面實施郡縣制。

    後來秦末戰亂和楚漢爭霸,這一系列矛盾的產生點,都隨著戰爭消失的七七八八,因為討厭秦國一系列政策的矛盾體很多都死了嘛!社會矛盾被消解的差不多了,到了漢朝,朝廷制度基本上完全繼承秦制,乃至後世無論朝代怎麼更迭,皆行秦法!可見秦制的合理性。

  • 3 # 古風分享

    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揮劍決浮雲,諸侯盡西來。

    明斷自天啟,大略駕群才。收兵鑄金人,函谷正東開。

    銘功會稽嶺,騁望琅琊臺。刑徒七十萬,起土驪山隈。

    尚採不死藥,茫然使心哀。連弩射海魚,長鯨正崔嵬。

    額鼻象五嶽,揚波噴雲雷。鬐鬣⑵蔽青天,何由睹蓬萊?

    徐巿載秦女,樓船幾時回?但見三泉下,金棺葬寒灰。

    赳赳老秦,復我河山,血不流乾,死不休戰。

    赳赳老秦,復我河山,血不流乾,死不休戰。

    西有大秦,如日方生,百年國恨,滄海難平。

    天下紛擾,何得康甯,秦有銳士,誰與爭雄。

    環宇之內,億萬生靈,朕乃始皇嬴政,朕統六國,天下歸一!

    築長城以鎮九州龍脈,衛我大秦,護我社稷!

    朕以始皇之名宣告蒼天后土,億萬生靈!

    朕生,守土開疆,掃平四方蠻夷,定我大秦萬世之基!

    朕亡,亦化身龍魂,佑我華夏永世不衰!日月為證,天地共鑑,仙魔共聽之!

  • 4 # 再言春秋

    引言

    秦國自秦孝公啟用商鞅變法開始,歷經六代百年最終統一天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秦朝。

    秦朝之所以能夠在六國紛爭中脫穎而出,除了因為其百年來未出昏王,和千古一帝秦始皇的橫空出世,更重要的來自於其發展的根源——法治。

    何為法治,用最簡單的一個詞來解答,那就是規則,一切皆在“法”的規則內執行。並非以仁義教化而使人知禮守義,而是以規則和標準來告訴人們,什麼可以為什麼不可以為。

    有功則賞,有過則法,一切皆有規矩,無人可以違背。這就是最樸素的法,也是秦國得以發展的根基。

    在我看來,秦法嚴苛固然是真,但這絕非是秦國滅亡之根本。秦之所以亡,恰恰是因為秦的管理本身就是在亂法。從統治中央,到地方都在“亂法”。

    1、商鞅變法前的準備工作:立木為信

    這是大家都熟知的一個小故事。商鞅與秦孝公交流後,得到了秦孝公的支援,開始為變法做籌備工作。這個籌備工作除了要說服群臣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事,那就是讓百姓信“法”。

    為了讓百姓們可以信法,商鞅做了這樣的一件事: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於民。

    這個故事雖然短小,但道出了商鞅以及後世所有變法者成功的首要準繩:令行禁止。想要變法就必然要有法令,無論再好的法令,執行才是王道。這是變法成功之根本。

    儒家思想中的“禮”讓人從一出生就有了階級的劃分,而商鞅變法中的“法”,讓人的階級之分可以通過努力而去改變。

    淡化貴族觀念,讓貴族不再有之前的福利,這是最為樸素的公平的思想。在《墾草令》中,有過這樣的一條法令:

    均出餘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概,不可以闢役。

    商鞅變法在秦國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百姓們因為商鞅變法而得到了實際的好處。

    春秋戰國是屬於貴族的時代,平明百姓的出頭之路很少。雖然秦國這個現象不嚴重,但到了秦孝公時期,秦國也形成了自己固定的貴族團體。

    統一六國、發展秦國不可能依靠這些人。只有打破這一固化的階層,才能讓更多的人為國家效力。為此,商鞅推出了建立在軍功與農功之上的賞罰機制:

    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這只是有關軍功的一個法令,但可以說明的是,軍功成為了底層人晉升的一個途徑,所以百姓們會支援他。

    但事實真的是如此麼?咱們拿商鞅變法中幾條受人指責的法令來看一下:

    1、後世人最為抨擊商鞅變法內容的就是其中的連坐法。認為這種連坐失去了人性,為什麼一個人犯錯會那麼多人受牽連。

    實話實說,這條法令確實有些苛刻,有些不近人情。但商鞅這麼做的目的又是什麼呢?他並非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通過這種方式避免人們違法。

    以通過提高違法成本的方式來在根源上杜絕人們去違背法律,雖然苛刻,但也是在那樣的社會背景下,可以想到的最容易執行的方法。

    盜取二百二十錢以上和六百六十錢以上要分別罰作刑徒,盜牛者要罰作刑徒,盜羊或豬的也有相當的懲處,甚至偷採別人桑葉不滿一錢的也要罰處徭役三十天。

    這麼規定重麼?的確重。但就像我所說的,重法的目的不在於法,而在於守。

    簡單來說,一個遵紀守法的人,法的輕重那就是一張紙,再重的處罰對你都是無效的。何必會因為法重而攻擊法令。

    但商鞅的做法是在“禁民智”麼?這個“禁民智”的帽子一定是儒家思想的堅定擁護者扣給商鞅的。因為商鞅主要是在針對儒家,可誰又規定了儒家思想就是民智呢?

    商鞅這麼做是有其社會背景的。當時的底層百姓有幾個人能看到儒家經典,能讀儒家經典的幾乎都是貴族階級。

    而儒家思想中的“禮”本身就是對階級的一種劃分。作為一心要淡化這種觀念的商鞅,自然不會讓這種思想廣泛傳播。

    說白了,商鞅要禁的其實是階級,而非民智。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與其讓百姓們接觸這些東西,還不如讓他們種地、當兵更能得到實惠。所以說,商鞅的“禁”雖然有一定的侷限性,但也是符合當時秦國社會背景的。

    整體來看,商鞅所行之法,雖有苛刻之處,但基本上還是符合社會背景需要的。

    個人是持有否定態度的。因為秦朝滅亡時候的法令已經與成功時候的法令出現了矛盾。

    1、秦法已經不在公平

    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對天下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統一度量衡,統一貨幣等一系列標準化改革對社會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緊接著,他以苛法對待天下百姓,繁重的勞役讓百姓們苦不堪言。

    但如果我們去仔細的瞭解一下,我們就會發現,秦帝國的苛刻是針對山東六國的百姓,但對原秦國百姓卻並非如此。

    秦時皇的確很牛,但是他有歷史侷限性。統一六國後的他,雖然已經成為了天下之主,但他並沒有能夠把山東六國百姓當成秦國百姓一樣對待。

    到了秦二世的時候,這個情況愈演愈烈。或許是因為秦國長期以來受的不公平待遇,秦國對山東六國的百姓有一種報復性的壓迫。原山東六國的百姓與原秦國百姓的待遇相差太大,法已經無公平可言。

    商鞅之法,有一個內容很重要,那就是重農耕。秦國後來之所以能夠統一六國,就是因為秦國重視農耕,讓秦國有了充沛的戰略資源。

    可在秦國統一六國之後,為了修建長城,建秦始皇陵而大量的徵徭役。這樣就導致了一個問題,原山東六國的百姓沒法很好的務農。

    作為農業社會,務農是生活必須工作。精壯男子都被徵徭役了,那生產怎麼辦。忽視了生產,百姓則無法生存。

    秦法之前也的確苛刻,但苛刻的原因是為了讓人守法。並沒有因為苛法而輕視了百姓生活的必須品。但秦國滅亡時候的苛法忽略了百姓的生存,這是秦國在滅亡時候的亂法所體現。

    但我們讀歷史,需要有一種全域性觀去讀。我們需要把其滅亡時候的法同興盛所行之法進行對比。

    雖然法的本身並沒有大的改變,但在執行的時候已經出現了很大的偏差。

    秦國興盛時候所行之法的核心是公平,能夠推動秦國發展的是重視生產和軍功。但在秦國統一六國之後,對山東六國的百姓已經無公平可言。

    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秦法是完全可行的。但如何執行,是否還能夠合理的執行才是關鍵所在。

    失去公平,忽視生產的執行讓秦法“亂”了。那麼本就是建立於秦法而發展起來的秦國,在法亂之後又怎能長久呢?

  • 5 # 雅志居士

    人們一定要明白一個道理:"沒有物質來支撐的根基社會終將是不會穩定長久的,理論法制也是護不住的,因為是是表而不是裡","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大家應該都懂?

    這也就是說歷史幾千年的"中國文化"無論怎樣"法治守國""蹈略萬千""以一擋十"其結果都由近代史來做了歸納說明!

    做為新中中國人"生在新中國""長在紅旗下"對歷史的興趣更多是成年後的青年工作尤基於從事管理工作多年同人性有過更多的直接介入而生有對年青人們的"擔心憂患意識"和產部份"覺悟有限難高"的人事現象做了一些分折還是認為"教育"出了"問題"即:是因為沒有人去告訴他們什麼是"中國文化"和"真正失敗"的原因!

    一群不能明白自己真實國情歷史的人眾會是盲目的,沒有了"緊迫感"和"羞恥心"如何來同"責任心""民族義"掛鉤?文稿滿頻的"大話""套語"不就還是落後愚昧的封建農耕文化思維在泛濫漫延,例項資料呢?

    只有新中國的"工業革命"文化和"科技思想"文明以及"法律治國""擁抱世界"的戰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才會走順富裕,而民族也自然會有好未來的道理要讓年青一代們知懂才行了,而不能再模糊真像!

    吾曰:實事求是為共產黨領導之優良作風我們要學習領悟,新中國的成功在於學習了世界的科學技術更應習從!

  • 6 # 左岸淘沙

    秦靠法治奪天下,為什麼不能靠法治守天下

    這是因為思想太超前。

    首先題主這個問題非常有深度。其中包括了奪取天下,治天下,守天下,3個層面。

    下面我將從這三方面論述我的觀點。

    秦孝公奪取天下

    都說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難。那麼秦朝是從什麼時期開始了奪取天下呢,答案嗎,是秦孝公時期。秦孝公自從釋出求賢令,天下諸子紛紛前來效力,獻上治國良策,其中最有代表的是法家商鞅。

    天下熙熙皆為利,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孝公對諸子承諾;"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當時秦國在地勢上受到六強國壓制,政治上瞧不起秦國,作為秦國之主,孝公以強國為己任。電視劇大秦帝國之裂變有一幕說的是秦朝戰士小孩與戰士爺爺共同上陣殺敵,武器也比不上敵國,穿著布衣,且無不以戰死為榮赳赳老秦,共赴國難,壯哉壯哉

    秦惠文王贏駟守天下

    秦惠文王,孝公之子,自此以後秦王都稱王而不是公,正是實施商鞅法,改變秦國,秦國地位瞬間改變,綜合國力的增強,至此商鞅之法持續被歷代秦王遵守。奮六世之餘烈始皇歸來

    秦始皇治天下

    公元前247年,秦王政13歲即位,公元前220年稱帝,至此始皇出,萬王臣服,建立中央集權,統一度量衡、文字,修長城那一項不是千秋霸業,秦始皇當是千古一帝。

    然而那裡有壓迫那裡就有反抗,由於始皇帝一人就完成了幾代帝王政績。至此為亡秦買下伏筆,諸位試想如果秦朝沒有如此嚴苛的法律,法令頒佈到那,那兒的人不實施,在加上六國剛剛合併,肯定會有不少的六國貴族企圖東山再起。秦國危已。

    總結

    秦朝的發展是商鞅變法以來,運用法律調整經濟關係,從新明確社會分工,把農民都變成戰鬥機器,秦國一躍成大國。秦惠文王開疆擴土,但秦始皇已經吞併六國確還是把法升級,通過法來鎮壓百姓,不休養生息修建阿房宮。始皇陵墓,秦國百姓苦不堪言。

    宗上所訴秦朝由公到王,由王到皇,是奪天下治天下守天下失敗的原因。法制天下只有在和平年間才成功。我們是歷史的見證者。

  • 7 # 盧溝曉月lxy

    商君之法可不是法治。

    秦朝強大源於商鞅變法,但是商鞅變法所處的時代是戰國時代,這是一個兼併擴張、重利輕義、弱肉強食的時代,商鞅變法的核心在於耕戰一體,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把秦國的一切力量、一切資源都投入到戰爭和農耕當中(農耕也是要保障戰爭)。在商鞅的變法中,秦國就只有兩件事:打仗和種地。

    簡單說,商鞅這一套就是戰時之法,是亂世重典。

    商鞅這一套能夠讓秦國國富、兵強,奠定了秦國一統天下的基礎,但是他完全不考慮老百姓的個人需求,只是把老百姓都當成了機器上的零部件,只能按部就班地運轉,這是對百姓的極度壓榨,是對民力的過度使用。只不過戰國時的秦國,矛盾重點外,在對六國的戰爭

    但是當天下一統,戰爭結束,和平到來,就不能再搞戰時那一套了,必須與民休息。可惜慣性太大,統一後的秦不但沒轉過彎,還把秦國那一套用到人心不穩的六國身上,那結果可想而知。

    總的來說,商君之“法”就是對亂世中的秦國下的一劑“猛藥”,但“猛藥”一直吃就出問題了。

  • 8 # 聽風的故事tar

    說的天花亂墜,還不如直接了當。小編在此開門見山直奔作者提問主題。根本原因在於:秦法治適合強國,卻不是適合治國。

    商鞅變法的核心主張是:法治,依法治國。運用法律制度來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通過法律來強制性的約束社會。所以,在戰國時期“軍閥混戰”社會動亂的年代裡,商鞅的思想主張穩定了秦國內部的環境,從而在法治的約束下,集中一切力量專心搞發展,使秦國在七國當中脫穎而出迅速的強盛了起來。

    就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秦始皇繼續沿用和繼承戰國時期極端的法治來管理國家,從而加深了社會矛盾衝突。在古代封建集權的社會裡,商鞅的變法,本身就和封建上層的貴族利益相沖突。然而我能看到的是商鞅變法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商鞅本人沒有因為是功臣而善始善終。再加上六國統一不久,百姓不能適應嚴苛的法治,社會矛盾開始加深。

    所以,秦朝之所以會滅亡就是因為法治繼續沿用戰國時期的那一套,法律制度沒有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而做出相適應性的調整。從而導致秦走向滅亡,還是那句話——秦法治適合強國,卻不是適合治國。

  • 9 # 鴻英22

    秦統一六國建立了中國第一個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國家。採取了一些改革措施,廢除分封,推行郡縣,由皇帝掌管軍政官吏任免,"焚書坑儒″以鎮壓儒生復古,頒佈法令,按畝徵稅,統一文字、貨幣、度、量、衡,修築長城以防匈奴侵犯等等措施,對鞏固統一,推動經濟文化發展和民族融合起到進步作用,但勞動人民也不堪重負。在修築長城,不後修築皇陵,兵馬俑,無不凝積著勞動人民的血汗。

    政權穩定以後,施行暴政。一人死罪,誅連九族,輕者斬腳、割鼻,製造大量冤獄,但凡有錯,被罰苦役。待秦始皇死後,秦二世統冶更加殘暴,苛政猛於虎,這使階級矛盾不尖銳,終於在2O9年陳勝吳廣在漁陽戌邊途中,因遇天時不利而誤期,要被斬首的情況下,發動了中國曆上第一次農民起義,這就是官逼民反啊。

    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縱觀中國兩千年的封建統治,哪朝哪代不是如此,皇帝就是法,氏族家天下,僅管有的在建朝初期,釆取一些讓步,也是為了固鞏統治,也是短暫的,最終還是免不了滅亡的厄運。秦朝就是證明。

  • 10 # 共賞五千年

    秦以“法”打天下,漢以“孝”坐天下;

    “法”滅邪魔,“孝”生正道;

    “法”禁惡欲,“孝”結善果!

    打天下要——“剛”;

    治天下要——“柔”,

    剛柔並濟,陰陽調和;

    一張一弛,方得始末!

    秦朝為鼓勵士兵勇敢作戰,頒佈了一干法令——

    “奴隸立功,王子同賞!”

    ”唯軍功可為‘大丈夫’也……”

    不管您老子是何許人也,也不管您有多財大氣粗——

    在這裡想使銀子走後門連“窗”都沒有!要想升官發財那還得以“斬首多寡”為對應標準,明碼標價,童叟無欺,買賣公平!

    看到了希望的小火苗正在冉冉升起,繼而越燃越旺愈演愈烈,造成熊熊大火燎原之勢,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火借風勢,風助火威——

    以致六國被統一了……

    火過則熄,論功行賞,封妻廕子;逐又風平浪靜,歸於世俗,心中的火焰已燃燒殆盡了……

    此一時彼一時,嚐到甜頭的統治者們還固守著原來的“法打天下”,不僅一成不變,而且變本加厲……

    如此社會矛盾不斷升級——

    軍隊的“軍令如山”,“軍法無情”,“獎罰分明”皆是靠軍法與規則來保障實際運用成果的!也是特殊團體機構的一種特有文化制度體系,如此“法治”在當時的背景下出色地激發了士卒的鬥志,有效地保障了士卒應有的勞動成果,繼而使戰鬥力大大提升,達到了空前未有的盛況!

    由此可見利大於弊,絕對不是什麼“七傷拳”……

    即使在“守天下”的時候,“法治”也不是不能靠,錯就錯在——

    唯靠‘法’—— 治天下……

    小結:

    商鞅變法對秦朝統一六國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也立竿見影,功效顯著!

    錯就錯在秦朝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還“死扳教條”,不能應對新形勢下的變化,更不能調整新時期的種種矛盾,抱殘守缺,固守“一招鮮吃遍天”,焉能不敗……

    試想秦朝若在得天下後——

    以“法治”去規範民眾;

    以“仁德”去教化民眾……

    三世、四世 ……

    也未可知也!

  • 11 # 蘭臺

    秦統一天下從來不是靠“法治”,秦統一天下靠的是軍國主義。

    是的,秦朝制度是最古老的軍國主義。

    商鞅變法的核心是什麼?

    兩個字“耕戰”。

    商鞅制定的所有法律都是為了保證足夠的人去耕種糧食,足夠的人願意去打仗。

    商鞅變法後秦國普通人想靠讀書、想靠做生意、想靠賣藝成功都幾乎不可能,普通秦人想出人頭地最好的辦法是去當兵,去打仗。

    商鞅變法在壓制其他行業同時,給予了軍人巨大的的福利待遇,基本上一個秦國士兵只要上戰場,只要殺過敵人,那麼他立刻就能分到上百畝土地,立刻就會有奴隸負責給他耕種。

    換言之,只要秦國士兵努力作戰,他就能得到豐厚的回報。他就能走上人生的巔峰。

    所以,對於秦國老百姓來說,雖然商鞅建立的制度非常苛刻,但是畢竟還是給普通人留了一條向上的通道,老百姓還能勉強忍受。

    但是,商鞅設計的這套制度有一個問題:

    必須不停擴張,因為秦國本身沒有那麼多土地和奴隸分給幾十萬秦軍士兵。一旦停止擴張,那麼秦國老百姓就無法忍受秦制的苛刻。

    秦朝統一六國之後,面臨什麼問題?

    秦滅六國之後,秦朝疆域已經擴張到極限,剩下大批土地都屬於沒有開發的地區,派人去屯墾,那不是獎勵,那是處罰。

    這裡我可以給大家舉一個例子,甲午戰爭後期,日本入侵寶島,這都是19世紀末期了,現代醫學已經很發達了,而且日本與寶島都是島國氣候,即便如此,日本侵略軍也付出了3萬多人染病乃至死亡代價,水土不服給日本帶來的傷害比整個甲午戰爭期間清朝軍隊對日本侵略軍的殺傷都要多。

    19世紀晚期都如此,2000多年前更是如此。

    這裡我可以給大家說一下陳勝吳廣,傳統歷史書都說陳勝吳廣是農民軍領袖,可事實上陳勝吳廣都是秦國低階貴族和軍官,陳勝吳廣的遭遇非常說明為什麼秦朝“二世而亡”。

    從《史記》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陳勝吳廣是這支隊伍的屯長(50人隊長)。

    按照秦制,屯長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當的,必須具有“不更”或者“大夫”爵位的人才能擔任。

    也就是說陳勝和吳廣在秦朝最低爵位是“不更”,最高是“大夫”。

    所謂“不更”,就是不用服役的意思。

    也就是秦朝統一天下後已經無法維持商鞅那套必須無限擴張的制度,所以只能“出爾反爾”的讓不需要服役的軍官也要繼續帶領部隊去服役。

    而且從《史記》上看,陳勝吳廣所帶部隊並不是“屯戍”、而是“謫戍”,這個區別也是非常大的。

    按照秦制,所謂“屯戍”是正常是戍邊服兵役,士兵的口糧都是國家負擔;而“謫戍”也就是“更戍”則帶有一定懲罰性質,“謫戍”裡有大量犯了輕罪的、欠國家錢的人,這種“謫戍”國家是不負擔士兵的口糧,理論上士兵是向國家藉口糧的。而擔任“謫戍”部隊軍吏的陳勝、吳廣,他們的口糧也要自己負擔。

    簡言之,陳勝吳廣好不容易趕到秦國統一戰爭的尾巴,依靠軍功獲得了“不更”乃至“大夫”爵位,本來以為自己走上“人生巔峰”完成階級跨越,結果沒想到秦朝奪取天下後,自己待遇直線下降,等於是秦朝對陳勝違約了。

    秦朝滅完主要不是因為苛待老百姓,而是苛待了秦朝中低層“公務員”,就連任囂這個祖孫三代在秦國為將的“將三代”在臨死時都對趙佗這個趙人表示:

    秦為無道,天下苦之。

    為什麼任囂對秦朝這麼大怒氣?要知道任囂的爺爺是秦昭襄王時期著名大力士和將軍任鄙,任家三代都在秦國擔任中高階武將。

    按理說任囂這樣根正苗紅的“將三代”應該在咸陽或者關中地區擔任美職,結果秦始皇直接把任囂任命南海郡尉,把他扔到了嶺南,這個都是犯人和罪人才待的地方;你說任囂這個“軍三代”心裡怎麼能對秦朝有好感?

    任囂的不滿和陳勝吳廣的憤怒,原因都是一樣的:

    秦朝苛待“自己人”,那麼千百萬軍吏和官員自然把秦朝視作仇敵。

    綜上所述,秦朝滅亡根本原因是秦在統一後沒有能及時調整政策和法律,還是沿用戰時體制,但是又無法像戰時給予軍吏和官員足夠的好處,因此秦朝中央被軍吏和官員視作“違約”和“背叛”,軍吏和高官率先舉起了反旗,最終導致了秦朝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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