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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立行職場

    下面從工作職責和管理兩個方面來解讀:

    01員工工作職責是什麼

    每個員工應聘時都是有對應的職位,入職時也就有了對應的工作內容,例如應聘銷售,主要職責是開發客戶,維護客戶;應聘普工,那就屬於組裝加工;應聘網路工程師,工作職責就是網站的開發,維護等!

    工作職責對於公司和員工來說都是明確的,員工在單位該做什麼,公司是有具體安排的!計劃總歸有變,涉及到兩個方面的內容:

    1.工作內容變化 例如小王本是是內勤,工作就是收發快遞,聯絡物流,報表統計等,現在倉庫臨時有批貨急需人手搬運,這個工作理應屬於倉庫管理員的,現在指派小王幫忙,但這並不屬於他的工作範圍,小王有牴觸情緒也可理解!

    2.工作時間變化 例如公司工作時間是早8點晚5點,現在因為訂單變化,需要加班,小王如在應聘職位時,明確提出過,不能加班,現在公司指派其延長工作時間,那他不一定能服從管理。

    所以工作中的這兩個變數,不利於工作安排,一般在招聘時在工作職責最後一條都會出現,服從領導的其他工作安排,但很少有具體對這條解釋的內容,似乎有種要把其無限擴大的可能,員工在具體工作上不一定對此買賬!

    在此我建議,能明確的內容如分內工作和需要配合的工作,及時工作時間等,一定要確定下來,不能只是領導清楚,員工也需要乾的明白,否則,員工還是會發出“這又不是我的活,我幹嘛幹”的疑問!

    02員工管理到底怎麼管

    《魔鬼經濟學》中有一條酒精和汙水定律,對於有負能量的員工需要及時處理,否則會影響到整個團隊的效益。

    個人建議強化制度管理,賞罰分明,制度需要深入人心!公司需要有績效考核,就是區別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多付出的就應該有多回報,如上文提到的小王,假設每個月公司都有臨時工作安排,但總是不積極配合,那考核就很低,績效獎金沒有甚至有懲罰,同樣的其他員工有完成的,也應該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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