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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老實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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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陌上花開初心不負
也許兩個人在一起久了,勿免就會吵吵鬧鬧,但是,切不可以斤斤計較。過了就翻篇,把事拿到桌面,兩人坦誠相對。胸襟也是可以培養出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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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佛媽媽育兒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如果不是原則性的錯誤,就沒必要揪著不放。即使把對方罵得狗血淋頭,錯誤也不可挽回了。浪費自己的口水和力氣。
人與人相處,以和為貴。只要對方承認錯誤,誠心改正,一個小錯誤是可以被原諒的。
有句話說的挺對“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兩個人相處中,溝通最重要。換位思考,如果犯錯誤的是你,對方也會揪著不放,破口大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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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聽雨修心
以我的性格,不會。2019-06-14,我女兒(大一)和同學去廣州遊玩,當天夜裡,她們住宿在一個民宿的小區內,有一個兒童遊樂區,我女兒在一個器具上玩耍,另外一個男同學也是無意上去推聳器具,我女兒一緊張就準備下來,在下來的時候守到器具的反彈力跌倒落地,造成右腿股骨頸骨折,目前還在醫院等待手術。雖說那個男同學說承擔責任,但由於目前他們正處在大一期末考試階段,我沒有找對方任何麻煩,只說等考試結束後再說。意外已經發生,而且這種骨折是會存在後遺症的(股骨壞死的可能性),一年以後還要取出固定的空心釘,我女兒還要休學,傷害已經發生在我女兒身上了,不想影響對方的學業。對方的家長都在黑龍江,也要工作。所以,我目前都是自行支付醫資和自費請人護理在醫院的女兒。我也不說自己多麼高尚,我是這麼想的,也這麼在做。對方的家長只是給我電話,說是考完試後他們會來深圳,大家一起商談。如果對方真的來了,我也不會什麼獅子大開口,按照雙方各負責一半的原則去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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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民7848
我肯定不會。有兩年了我在廣安府後街被一轎車從身後撞了胳膊。:轎車司機要送我到醫院。我活動了一下胳膊覺得沒有大事就叫司機走了。後來被撞的地方結了疤。隨便說一下我可是個中風後遺症病人。那個胳膊火燒都不大痛。不過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敢走那條街了。世上也確有你說的那種人,並大有人在,如碰瓷的,或一點小碰撞把一個壯漢逼得自殺了也常見報道。但這無疑於敲詐勒索。也希望國家加大這方面的治理。還大家一個清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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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個人的性格不會這麼做的
我屬於那種性格偏內向的悶騷男,對於對方犯了錯我不會揪住不放也不會善意提醒,更不會獅子大開口的,在我的為人處世裡信條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先讓一次如在犯我我將採取措施!
人和人不一樣,一件事讓一萬個人處理可能有一萬個處理結果,性格跟年齡我覺得是最大處理問題差異化。
如果一個人犯了一個小錯就揪住不放不依不饒,甚至獅子大開口,那麼這個人肯定有想打倒這個人的想法,或者想等這個人犯錯從而抓住機會獅子大開口得到ta想要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