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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財金路

    這種股權分配方式明顯是不靠譜的,存在很大的問題。很多創業合夥人之間,原本就有著比較親密的關係,不是親戚朋友,就是同學同事,大家有了好的創業專案之後,往往就會一股腦的參與到創業隊伍之中,股權分配也比較隨意,往往只是按照出資的比例來劃分股份,一般也只是口頭約定,沒有簽訂任何的合夥人協議,合夥人都認為憑藉彼此之間的關係,不會出現什麼矛盾,這種完全憑感情、憑關係來維繫的合夥,猶如為合夥創業埋下了定時炸彈,一旦爆發,不但親朋好友可能反目成仇,甚至導致創業專案一敗塗地。

    首先,股權分配不能夠簡單的以出資比例來劃分,如果只是一筆生意,一個短期的專案,也許可以據此劃分股權,但是合夥人共同創業就不行了,創業要經歷一個複雜多變、問題繁多、艱辛漫長的過程,有誰能夠預測到將來會發生什麼事情?剛開始可能都覺得沒什麼大不了,但是,時間一長,問題就會逐漸顯露出來,有的合夥人股份佔比一樣,但是技術專長,資源等因素都不對等,長此以往,心理就會不平衡,就會產生隔閡。比如某些合夥人因為種種原因,離開了創業團隊,但是他又不想交回股權,想繼續分紅,有些合夥人是隻出資不出力的,不投入其它的資源入股,所以說,僅憑出資比例劃分股權是最不科學的方法。科學合理的股權分配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股權劃分除了以出資比例為依據外,還應當充分考慮人力、技術、資源這些重要的入股因素在專案中的佔比來合理劃分股權,比如說出資一樣,全職參與的股份佔比肯定要明顯高於兼職合夥人的股份佔比的,重要的戰略性資源入股的,也要合理的給予其股份,總之,不能夠只依據出資比例來劃分股權。

    2.專案的發起人,也就是創始人一定要有絕對的控股權,他是團隊的帶頭大哥、精神領袖,他是團隊之間關係的協調人,有意見分歧爭執不休時的拍板人。

    3.商定進入退出機制。在職人股份按照期權分步兌現,離職符合什麼條件下收回股份,都有明確的規定。

    4.簽訂合夥人協議。再親近的合夥人一起創業,都要簽訂合夥人協議,各自的利益是最重要的,深度捆綁每個人的利益,最大限度的激發每個人的潛能,這是先兵後禮,各自遵循協議,這樣的合夥才是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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