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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京二手房交易專家

    答:房子給兄弟住,從字面意思理解應該是:自己名下的房產借給別人住,只是把“使用權”暫時無償的借給別人使用而已,牽扯不到“贈與”和繳稅問題,僅就使用權出借說說吧。

    一、如果文中提到的“兄弟”是親兄弟則另當別論,親情面兒不好上綱上線,看各自取捨。

    二、如果“兄弟”是江湖上的兄弟則有必要得提醒幾句,以免“相忘於江湖之際”給自己帶來麻煩,讓好人吃虧。“親兄弟明算賬”、“醜話說在前頭、防小人不防君子等等之類的話就是這個意思。簽了協議就會受到“合同法”的保護,有法可依,心裡踏實。

    1、 簽署《房屋借用協議》,除了寫清楚雙方姓名、身份證號、房屋具體坐落以外,還得注意一些細節,比如“姓名”別寫今“南哥”借給我兄弟“山雞”類似的稱呼,一定要出示身份證,按照身份證寫,因為平時的稱呼不一定是身份證上登記的名字,也可能認識多年的兄弟看完身份證你才知道他的真實姓名。

    2、 協議內容有幾點要寫進去的,比如:

    ① 用途,僅限於居住使用;意思就是不能商用、經營,為的是防控風險;

    ② 居住人數,XXX一人或一家幾口人使用;意思是不能轉租或另外轉贈使用權,防止哪天有不認識的人住在您的房裡自己不好回收房子;

    ④ 權利義務,借用人得保證房屋內設施使用良好,如果有傢俱家電的最好能列舉清晰,均要登記在冊;房屋使用過程中承擔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費、供暖費等均要註明由借用人承擔;

    ⑤ 掌握進退,強調一點,如出借人違反以上約定可以隨時收回房子使用權,終止協議、停止出借、賠償損失,須多少日內搬出房子之類的“醜話”。

    三、房子免費給別人住是件善舉,是衝著情分,但前提是不能給自己帶來麻煩,比如以下房子不能出借,如:

    ①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房產,這些房產出租或出借,政府有權利回收。

    ②不能住的房子不能借,如:商業房、庫房、危房、有產權爭議的房產等,這些大家都明白,點到為止,不用囉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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