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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牛曉東北京律師

    不是合法夫妻,就不存在所謂離婚。但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部分可以認定為有效。

    具體還要看協議怎麼約定,如果協議裡寫明該協議自離婚生效,由於不存在離婚,那麼協議是否有效可能存在爭議。

  • 2 # 農村地瓜哥

    這個肯定不支援!

    不是合法夫妻,說明你倆沒有領取結婚證,沒有領取結婚證你倆就不是夫妻,哪怕你們老家已經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是仍然也不是夫妻懂嗎?這是國法!

    即使你們雙方感情破裂簽了所謂的離婚協議書,那都不受法律保護,你倆感覺不合適現在可以考慮分手了!祝你們好運!

  • 3 # 唐先明75443043

    依我之見:建議你們向法院起訴判決解除‘’同居‘’關係並審查以判決的形式確認子女撫養教育‘’協議‘’的法律效力。

    一,你們二人並未依法向國家民政部門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領取結婚證書,因此,你們二人並非法律意義上夫妻,你們二人也就不存在所謂‘’解除婚姻關係‘’。同時,雖然你們二人在一起同居生活多年,甚至己生育子女,仍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也不是所謂‘’事實婚姻‘’,而僅僅是‘’同居關係‘’,因為根據一九九四年二月實施民政部頒佈的國務院批轉的巜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從此以後國家不承認‘’事實婚姻‘’了,所以,你們二人只存在同一居關係。

    二,為什麼建議你們透過法院來解除同居關係並確認你們達成協議呢?因為如果你們之間已有子女的話就必然涉及子女撫養教育的經費和責任問題,一方撫養,另一方就應當承擔撫養費、教育費,以及合適的數額,現在你們二人雖私下己達成協議,但如果今後一方反悔不執行怎麼辦?透過向法院起訴‘’解除同居關係‘’的同時,法院也可以審查你們的‘’協議‘’中關於子女教育撫養及費用的承擔是否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權益,並且在解除同居關係的判決書中進一步加以確認,這樣今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未成子女教育撫養費用支付義務,另一方依據該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落到實處。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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