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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議會利益衝突和道德規範專員迪翁11日表示,議會開始對總理辦公室是否捲入SNC-蘭萬靈公司行賄案進行調查。2001年至2011年期間,該公司為獲得利比亞的工程專案,曾向當時的利比亞政府官員提供鉅額賄賂,加警方2015年對此立案調查。特魯多政府於去年推動修改刑法,允許違法的加企業與公訴人簽訂“延期起訴協議”,被認為給該公司免於被刑事起訴開“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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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英武

    “小男孩”特魯多政府也不是第一次別調查,從2015年到現在已經是第五次被調查了。

    1.隨著前司法部長的發力,特魯多將“後排議員”直接提拔為信任司法部長後的各種霍霍,讓前任司法部長直接給捅出來了:總理或者辦公室某個人的介入,讓針對SNC-Lavlin Gruop Inc.的腐敗和欺詐案件試圖被掩蓋的真相大白於天下!

    3.當沒想到特魯多政府卻在想辦法換掉前任司法部長之後,直接提拔一個“後排議員”火箭提升當了司法部長,然後在去年推動修改了刑法,允許違法的加拿大企業與公訴人之間簽訂“延期起訴協議”,也就是說違法的企業就可以被免於刑事起訴,算是專門針對加拿大違法企業的進行經營“開綠燈”!大家看到了吧?為了自己國家的企業,竟然可以專門修改刑法,這也真的是厲害了!前段時間加拿大還在說自己國家是“具有獨立法治的國家”,還跟著美國直接拘捕了孟晚舟,現在呢?真的是打臉啊!

  • 2 # 不貳設計工作室

    在提出我的看法之前,讓我們一起來分析下這個問題。

    2001年至2011年期間,SNC-蘭萬靈公司為獲得利比亞的工程專案,曾向當時的利比亞政府官員提供鉅額賄賂。

    長達十年的時間!觸目驚心呀!

    這個說明了什麼問題?難道這就是某些公知努力灌輸給我們的“富有良知”的西方企業家該乾的事情嗎?

    加警方2015年對此立案調查。

    現在是2019年了呀!差不多四年了,壞人依然逍遙法外!不錯,這很“西方”,也很“加拿大”

    特魯多政府於去年推動修改刑法,允許違法的加企業與公訴人簽訂“延期起訴協議”,被認為給該公司免於被刑事起訴開“綠燈”。

    如果沒有得到好處(西方管這不叫賄賂、叫政治獻金),特魯多政府會同意修改刑法嗎?如果說裡面沒有貓膩,您會相信嗎?

    從現在已經公佈的證據來看,按我們這邊的標準,這妥妥的犯罪呀!

    可是,特魯多說了,我很清白,你們隨便查,我沒有接受賄賂、我只是接受了遊說!

    因此,我可以明確告訴大家!

    特魯多不會定罪的,這在西方、在加拿大根本不算個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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