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大河書畫

     (一)一般土地糾紛案件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先由當地土地主管部門行政調處。當事人對行政調處不服時,才能按規定依照司法程式解決。未經行政調處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變土地現狀,不得破壞土地上的附屬物,不得影響生產和在有爭議的土地上興建建築物和變更附著物。   (三)歷史上已經達成有協議、協定,或已制定有鄉規民約的,而這些協議、協定鄉規民約並不違背國家法律、法令和黨的政策的,予以維護,不合理的部分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四)對過去因無償佔有或平調引起的糾紛應根據現行黨的政策,作具體分析。透過仔細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區別黨在各個階段的方針、政策,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合理的處理意見,切忌用簡單、武斷、一概而論等解決辦法。   (五)對過去因無償佔有或平調而引起的糾紛應根據現行黨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規定,保護原社隊或個人的應有權益。   (六)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爭議未解決前,如無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第五款的規定維持現狀時,土地管理機關有權指定臨時使用單位使用,以保護爭議的土地,爭議雙方均須服從,不得藉故破壞土地及其附屬物,不得煽動群眾鬧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強行佔地。

  • 2 # 狼129828566

    你的問題中“安全隱患”具體內容不明確,國家土地徵收不會造成合法房屋地基安全隱患,它只是土地使用的屬性的改變,不涉及地上建築的基礎。同時土地開發的性質你沒有說清楚,“開發”僅僅指建築工程施工嗎?如果是,那建築設計規範中對所設計的建築與已有的建築是有間距要求的,必須要滿足。其次,建設中的建築在開挖地基時遇著已有建築較近時按照設計要求必須做護坡、降水點位的施工,以保護已有建築地基穩固。建築工程設計、施工都有規範,強制規範建設施工行為,大可不必操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自己都感覺自己小氣還摳門,怎麼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