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借給一個同學幾千元,之後這人消失不見。然後經過了解發現,她同時問了自己身邊能借的所有人都借了,初中,高中,大學同學和同事,每個人幾千元,還有網上借貸等等估計十餘萬元,現在她就像人間蒸發了一下,找不到人了。這是老賴行為還是屬於詐騙?她借錢的理由?有無嘗還能力?是不是判斷的依據?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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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稀裡糊塗小海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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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姜傑律師法律評論
詐騙和失信有著本質的區別。
詐騙是犯罪行為。失信是在民事、商事活動中不守信用,不履行民事義務、民事合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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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來世不復帝王家
現在失信比詐騙造成的影響要嚴重的多。
前者☞在網際網路時代基本廢了,交通工具基本告別了,貸款只能做夢想想,創業連公司都註冊不了,找工作去用工單位上網一查廢了,去企業當高管不好意思別指望了,去做點小生意誰TM願意跟你合作,所有有機會翻身的渠道幾乎堵死了,用啥還賬?賣腎?
後者☞關幾年出來啥都不影響(考公務員啥的)就別奢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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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達濟法律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行為,使人產生錯誤判斷,對自己的財產作出處分,從而獲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務的行為,屬於犯罪行為。
失信則是指違背協議、合約、承諾,從而失去信用的一種狀態。本質上並不屬於犯罪行為,但國家現在為了保證民事活動的正常進行,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名單中的失信被執行人採取了一系列的懲戒措施,用以督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相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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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紅柿燉牛尾
基本上都是利用民法犯罪成本低廉進行詐騙的詐騙老手,打著法律法規的擦邊球,由於法院執法權利有限,這類詐騙犯一般都是轉移財產玩消失。
詐騙:利用欺騙性的言語或者事情,讓你上當受騙遭受經濟或者物質損失。
比如:你接到一個電話,他說你的某某親人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正在醫院搶救讓你匯多少多少錢過去,而他卻能正確的說出你的親人的名字,甚至是各方面的資訊,這肯定是詐騙。
失信:指的是答應過別人的某件事,卻因為種種原因而沒有兌現承諾的。
比如:我有個好朋友來找我借錢,承諾某天一定會還給你,我也借給他了。可到了約定的還錢的日子了卻沒有還給你這就叫失信於你。
兩者肯定有明顯的區別。詐騙是違法犯罪行為,詐騙人要是被抓到可是要受到法律的嚴懲的。而失信就屬於個人人品問題了,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沒有那條法律規定失信也是犯罪行為!所以呢如果是借錢給別人最好是叫他寫張欠條,叫他按上他的手印,這樣可以作為證據,才能有證據去起訴他,讓自己不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