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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夜泊楓橋的日常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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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保小達人
那麼只能夠是所在的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麼你就可以獲得相應的一個經濟補償。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獲得經濟補償的待遇是根據你所在這家工作單位的一個工作年限來決定的,也就是說你的工作年限比如說是10週年,那麼你就可以獲得不超過10個月的一個工資待遇,這個工資待遇是根據你們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來決定的。依此類推,一般情況下最長是不會超過12個月。
除此以外,你還可以獲得一筆失業金的領取,失業金的領取也是根據你參保失業保險的期限來決定的,如果說你參保失業保險也達到了10週年以上的一個年限,那麼這個時候你就可以最多領取不超過24個月的失業金。所以你的這個經濟補償和失業金的待遇,就是你可以得到的一些補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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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趙胖說職場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分為兩種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和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所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下面我以表格的形式簡明扼要的介紹兩種情況。
以上兩張表格就是能否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下面我們再來說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的“年限”是指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有的勞動者在同一個系統不同單位之間調動的,原先的工作年限應計算。)這裡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計算平均工資。此處的工資是員工的全額工資,包括計時、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收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五款等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金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算一年,不滿六個月按半年計算,補償金的標準為個人解除勞動合同的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者工資超過當地本地上年度職工月工資三倍的,按三倍計算,最高年限不超過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