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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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溫柔的點了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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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律師說
事實婚姻在中國是指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按法律規定進行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且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事實婚姻應具有以下四大特性。
1、發生在1994年2月1日前
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生活的事實應該是發生在這個日期之前。因後來婚姻法的修改,在這之後的無證婚姻均認為是同居關係,不受婚姻法保護,在“離婚”的問題上也當做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
事實婚姻當事人雙方的夫妻名義是公開的且得到周圍人的認可。比如說,特別是在以前的農村,大家對結婚證的重視性不夠,反而辦了婚宴,通知了親朋好友就說明了兩者結為夫妻,眾所周知。
3、當事人雙方未婚
這是很重要的一點,事實婚姻作為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雖然沒有夫妻的正規名義,卻有夫妻關係的事實。如果當事人的雙方或其中一方已經有了配偶,則不屬於事實婚姻,並且可能構成重婚罪!
4、具有婚姻的目的性和共同生活形式
這也就是說,兩者同居在一起,以夫妻的形式生活,共同經營家庭,包括我們所說的婚內財產和債務共享;延續後代並共同撫養;以及共同贍養雙方父母等。這也是區別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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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森林薄霧
朋友,去看一下司法解析!我認為事實婚姻就是雙方家人都同意並且舉行了結婚儀式就是!換句話說就是所有程式都到位只是沒有去政府相關部門登記的!
總是說事實婚姻,國家畢竟是越來越講法律的地方,不領證何必說要說是婚姻?就如同沒有駕駛本何必說可以開車?!
如果在中國,給婚姻一個鄭重的承諾就要辦手續!
有了結婚證,也就合理合法,對於婚姻中的人也是一種保護,特別是女人,要結婚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