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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星球發現者

    結婚給彩禮打收據感覺不好!如果打收據的話感覺沒有感情成分了好像是買賣!你給彩禮的時候肯定有好多人啊!以後這些人都可以作為證人給你出庭作證!所以也不用怕!如果你怕以後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私底下錄音拍一些影片等等!這樣對方也不知道!你既可以作為證據,也給對方留了面子,豈不兩全其美!

  • 2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彩禮並不是婚姻法中締結婚姻的必備要件。

    在題主的情況下,因為結婚而揹負債務,並且導致婚後生活困難的,是司法解釋中可以返還彩禮的情況之一。因此,當事人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至於打不打收據,現實生活中很少有打條的,畢竟彩禮是為了締結婚姻,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很少想到會打借條這一說。如果雙方合意要寫收據,這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 3 # 我珍惜

    給彩禮時要不要打收據?這句話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結婚就意味著是一家人了,不分你我,夫妻倆的錢也是這個家的共同財產。

    如果說給彩禮要打收據?那和買,賣有什麼區別?若是這樣女方打收據時心裡就有隔閡了,以後的日子還能過好嗎?就如同二婚男女婚前要做財產公正一樣,這樣就分了彼此,見外了。

    文中所說的是想要回彩禮錢,又苦於沒證據,後悔了?想把彩禮拿回來這件事情最好走法律程式,給彩禮時應該有見證人吧?找人出來做證

  • 4 # 紅橙輓歌

    農村收彩禮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但是要不要打收據這還是第一次聽說的。

    首先彩禮不是一比小數目,基本上都是傾全家之力籌起來的現金了。沒辦法,誰叫現在男多女少,農村小夥子娶媳婦困難。

    再者,男方彩禮轉交給女方的時候應該在訂婚宴席上完成的,在男女雙方賓客的見證下,女方落落大方接受,證明咱閨女是男方明媒正娶的,花了大價錢的,也說明自己家閨女值錢啥的。(畢竟誰都有攀比之心)

    那麼這麼多人的見證下如果還要寫什麼收據,不免影響當時大家喜悅心情。

    其實禮錢是受法律保護的,只要透過法律途徑,有那麼多親朋好友的見證,相信一定能得到公正的判罰。

    一段婚姻的失敗真心不要鬧的這樣沸沸揚揚,好聚好散對誰都好,你們說是不是?

  • 5 # 遙遙紅塵嘆

    說實話,你說的這個事兒不好打官司。人家都結婚了,沒結婚前還好說。所以再給彩禮最好讓對方寫一個收據,你要拉不下臉說,就讓中間人,也就是找個媒人,寫兩份證明,你們男女雙方各持一份!這樣以後就好說話了!不過即便寫了,結婚了再離婚,不一定會判還全部給你。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具體你自己看看就更明白了!希望好人好報!祝好!

  • 6 # 思靜5627

    要我說確實應該打收據。彩禮18.8萬在農村不是個小數目,也許是一家人全部的積蓄,現在社會風氣又不好,老賴盛行,一不小心錢就打了水漂,那可是全家為你娶媳婦的積蓄啊。雖然提打收據有點抹不開面,但一旦被坑面子重要還是18.8萬重要要分的清。我們沒有害人心但總的有防人之心吧。彩禮啊在婚姻中真是萬惡之源,害了多少有情人不能終成眷屬。祝上天多保佑那些盼著能走入婚姻殿堂的人吧。

  • 7 # 桃源洞府

    要寫收據的人,不會成婚姻的,屬買賣成交的,即便走上婚姻殿堂,望後爭吵不斷,生活也是AA制,少氣鬼雞毛蒜皮的事都會在場合上炒,避開遠一點。

  • 8 # 阿波觀世界

    現在這個社會 ,男多女少 離婚率很高 ,我希望國家有關 部門,嚴厲的管控婚姻這方面,現在的年輕人幾乎都是透支 ,無限的攀比 ,社會壓力很大 ,如果婚姻彩禮也開收據的話 ,婚姻是建個家庭的幸福,而不是買賣的交易 ,那麼結婚還有意義嗎?我個人認為沒必吧?

  • 9 # 粒痕

    婚姻本該是兩個相愛的人相守一生的承諾,彩禮也是男方對女方父母養育女孩的感恩,而你去要女方寫個收據,你是把婚姻當成是買賣嗎?你這樣做是很傷感情的,若是有不放心之處,自己留個心眼,把轉賬記錄儲存好就行了。

  • 10 # 許胡榮

    從表面上看,一方付出彩禮,錢,另一方收了這彩禮,錢,但你如何理解彩禮二字呢?,彩是華麗,禮是禮貌,禮節,這是相互討彩的禮節,既然是禮節,為什麼要開收據呢?要開收據不就變成了雙方的交易了

  • 11 # 609927476895l

    現在的彩禮一般都10,20萬,要不要寫收據?

    我們濟南地區彩禮錢10,20萬不會寫收據。以前是三媒六證送往女方家,現在都是男方去兩個證明人去女方送彩禮金,也就證明三媒六證那個程式,免去寫證據的場面以示交給女方證明。

  • 12 # 煥然一新107930396

    你若想要個收據那就別結婚了,這個想法不應該有,兩情相悅才能有恩愛,如果中間插上個收據,這愛還能長久嗎?這婚姻也就變了味道,婚姻是心與心的交流,情與情的纏綿。如果中間插上個收據,就像一桌好飯最後上來個老鼠你倒不倒胃口。

  • 13 # 北門俗子

    彩禮就是一種習俗,好也罷,壞也罷,在這男多女少的社會,不管多少人呼籲取消這種習俗,但卻適得其反。

    給彩禮需不需要寫收據。在我們本地更本沒有聽說過,寫收據的人家和習慣。

    寫收據更像是買賣婚姻。

    可是,現實中,因為婚姻不成或結婚後離婚,而彩禮錢都是爭議的焦點。

    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你說給了女方多少多少彩禮錢,那就得自己來證明給了女方這麼多的證據。

    人證、物證、視聽資料還是其他?

    所以,不要說經人介紹結婚的,就是自由戀愛的,也會捏捉個介紹人出來,由他來操辦或經手訂婚、下財、完婚儀式,這證人就有了。

    完婚時,新時代嗎,婚禮攝像必不可少,從我們本地來說,就有交陪房一說,雙方大人和介紹人同場,女方向男方交代陪送的財產,多會涉及彩禮錢問題,這影片資料也就有了。夫妻好的時候,這影片是雙方美好的回憶,夫妻離婚時,它就是財產方面的證據。

    在好多離婚案件中,介紹人都不願意出庭,既不願意得罪男方,也不願意得罪女方,所以,這影片是關鍵證據,注意儲存。

  • 14 # R雲開日出7777

    告訴你:不是要女方寫(收條)。而是要求寫(借條或欠條)。

    你怎麼這樣小心眼,什麼是彩禮你懂嗎?你就是把婚姻當成交易了嘛?傻瓜。象你這種男人誰願意嫁給你?

  • 15 # V微視線

    如果連彩禮都要打收據的話,這個結婚就變味了,有販賣人口的嫌疑!還是那句話,父母不要拿結婚這件事作為向男方刁難和談判的籌碼。兩個心有靈犀,情投意合的人才能走到一起。婚姻和愛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因此,現實生活中幾乎也不會存在打收據的情況,只要不是惡意的騙婚,即便打了收據,打官司也未必能勝訴!

  • 16 # 真實的橙子666

    我覺得寫收據太過生分了,女方家人包括女方會肯定第一感覺你不信任她們,我覺得如果是我,我就會有這種感覺。但是不寫收據確實金額過大,後期真有什麼事情也有糾紛。所以我建議可以以現金存取不方便不安全為由,直接銀行轉賬,備註彩禮二字即可。

  • 17 # 概無絕美

    結婚給彩禮是約定俗成的一種禮儀。給多給少是遵照各地風俗和男方的經濟實力來決定。一直以來,由彩禮所引發的糾紛也比比皆是。至於給彩禮打借條一說,就是滑稽之談。打了借條,味道就變了,就有了賣女兒,買媳婦之嫌。但是不打借條,男方心裡不踏實,害怕最後雞飛蛋打,人財兩空。所以結婚時就有了中間人,證婚人的存在。他們存在的目的不僅僅是牽線,證婚這麼簡單了。假如婚姻是份契約,他們就是公證人。聯絡你說的這個情況,可以打官司,但容易證據不足收不回所有的彩禮,不過還是可以收回一部分,這樣損失會少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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