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中5.4.6條款要求:所有儀器裝置(包括標準物質)都應有明顯的標識來表明其狀態。在實驗室管理過程中,通常採用綠、黃、紅等三色標識來表示合格、準用、停用等計量檢定標識。其中,紅色標識(停用證)主要用於經計量檢定不合格、已超過檢定週期的、效能無法確定的以及損壞的儀器裝置,一般不會引起使用歧義。但對綠、黃色標識的管理上,在實際稽核過程中卻發現,有相當多的實驗室普遍存在使用不規範、不正確現象。筆者歸納起來,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應為黃色準用標識的誤用紅色標識。測試裝置中雖某一量程準確度不合格但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或雖某些功能喪失但檢測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校準合格者以及降級使用者,均為準用裝置,不應使用紅色標識。 應為黃色準用標識的未進行標識管理。對計算機、空調、印表機等一般不必檢定的裝置,經檢查功能正常者,以及雖無法檢定,但經比對或鑑定適用者,均應使用黃色準用標識。 應為綠色合格標識的誤用黃色標識。經自檢合格者為合格裝置而非準用裝置,應使用綠色標識。 當儀器裝置使用情況發生變化時,未及時由儀器管理人更換適當標識。如原裝置由合格轉為降級使用時,應及時將綠色合格標識改為黃色準用標識;原裝置由降級使用轉為停止使用時,應及時將黃色準用標識改為紅色停用標識。 儀器裝置狀態標識管理是整個實驗室管理過程中的一個小環節,之所以出現使用不當情況,主要原因是重視程度不夠、對標識管理範圍瞭解不夠全面。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管好每一個細節,以確保符合評審準則要求。
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中5.4.6條款要求:所有儀器裝置(包括標準物質)都應有明顯的標識來表明其狀態。在實驗室管理過程中,通常採用綠、黃、紅等三色標識來表示合格、準用、停用等計量檢定標識。其中,紅色標識(停用證)主要用於經計量檢定不合格、已超過檢定週期的、效能無法確定的以及損壞的儀器裝置,一般不會引起使用歧義。但對綠、黃色標識的管理上,在實際稽核過程中卻發現,有相當多的實驗室普遍存在使用不規範、不正確現象。筆者歸納起來,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應為黃色準用標識的誤用紅色標識。測試裝置中雖某一量程準確度不合格但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或雖某些功能喪失但檢測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校準合格者以及降級使用者,均為準用裝置,不應使用紅色標識。 應為黃色準用標識的未進行標識管理。對計算機、空調、印表機等一般不必檢定的裝置,經檢查功能正常者,以及雖無法檢定,但經比對或鑑定適用者,均應使用黃色準用標識。 應為綠色合格標識的誤用黃色標識。經自檢合格者為合格裝置而非準用裝置,應使用綠色標識。 當儀器裝置使用情況發生變化時,未及時由儀器管理人更換適當標識。如原裝置由合格轉為降級使用時,應及時將綠色合格標識改為黃色準用標識;原裝置由降級使用轉為停止使用時,應及時將黃色準用標識改為紅色停用標識。 儀器裝置狀態標識管理是整個實驗室管理過程中的一個小環節,之所以出現使用不當情況,主要原因是重視程度不夠、對標識管理範圍瞭解不夠全面。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管好每一個細節,以確保符合評審準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