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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竇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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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肥律師劉志漢
工傷認定需要受傷後診斷證明及勞動關係等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分析建議如下:
第一,員工一旦發生工傷時,在送醫救治同時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員工發生工傷時首要的是送醫救治,在就醫治療的同時,也需要儘快安排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是用人單位來申請,自員工受傷之日起30天內要向工傷認定部門提出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能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傷員工本人或委託代理人,在自受傷之日起1年內要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千萬不能超過這個時限,同時應儘早申請,以免時間拖延,證據收集不齊或消失,導致工傷認定不了,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
第二,工傷沒有認定將有哪些不利後果?員工遭遇工傷以後,如果沒有認定工傷,有些不良用人單位在對上班工作時受傷不予認可,這樣一來受傷員工,工傷待遇就難以享受,對此遭遇的傷害損失,就無法得到賠償。
第三,申請工傷認定通常需要哪些材料?工傷認定如果是個人申請,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受傷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及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材料;
2.勞動合同影印件或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
3.事故發生時病歷、診斷證明書等醫療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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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勞動糾紛諮詢
工傷認定時\參考\第一次看病的診斷證明嗎?————提問不著邊際。
工傷認定,是對所受事故傷害或所患職業病的【性質】作出確認。
也就是界定是否應當屬於工傷,還是非工傷。只有界定為工傷後,方能進行下一步程式。
第一次看病的診斷證明,也就是初次診斷記錄,記錄了傷者的就診的時間、就診時的症狀、基本事發經過、病人的醫療檢查報告等資訊。
其中,事發經過往往是由病患自己陳述或者隨護人員陳述,主觀性很強,不能客觀反映真實情況。故行政部門需要對傷害原因經過進行調查核實,從而確認傷害的屬性。
但,如果事發經過有第三方有公信力的證明,那麼行政部門可以不需調查即可作出認定。比如,事發時有警方報警記錄、有出警記錄、有受理回執、事故責任認定書、醫療救護記錄等。
綜上,初次診斷記錄是工傷認定所需的一個環節,當事人就醫時應如實陳述事發時間、地點、經過,千萬不要自作聰明,或者被人忽悠,進行虛假陳述,以免權益受損。
初次診斷記錄,雖非工傷認定的決定性因素,卻也很重要。
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遇到勞動爭議問題,可向專業人士諮詢。複製貼上,大機率不能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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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巡遊者
5年前在工地上不小心骨裂了,然後去工傷認定,必須企業在一定時效內報區一級勞動部門,然後可以等傷養好去勞動部門做工傷鑑定,最後進行醫療費用的報銷。必須有工傷發生時候醫療的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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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歲月輪迴570
工傷就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的傷害!
我們受到工傷後首先要第一時間告知帶班領導然後再由單位安排送醫院就診斷檢查傷情。如果自己覺得問題不大又想以後能繼續留在單位幹下去可以自己先去醫院看看傷情大小再決定要不要報工傷!畢竟很多單位領導是不希望出現工人報工傷的,這不僅僅是掏錢的問題還有對單位影響也不太好。如果感覺傷情比較嚴重還是要求單位派人送醫院就診。這樣以後關於工傷認定也好解決。
工傷認定要由勞動局來認定。認定的診斷證明就是工傷後第一次送醫院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這個診斷證明勞動局需要原件,所以自己還是多影印兩份以備後續其他用處。
不要問我咋知道的,因為我就是受過工傷,也因為工傷問題才離職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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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郭廣吉律師
工傷認定主要是確認員工與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及受傷是否屬於工傷,一般不會涉及醫院的診斷證明。
確定工傷之後,還要確定傷殘等級,確定傷殘等級是需要醫院的診斷病歷的,所以,病歷要儲存好,以便做傷殘鑑定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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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需要看第一次看病的病歷,因為工傷認定書上的受傷部位就是根據醫院診斷來的且工傷認定的受傷部位就是後面評殘等級的部位,所以不能遺漏部位,否則會導致傷殘等級變低。在多個醫院就醫的,應該提供所有的病歷。如果實際受傷部位有多個,工傷認定書上遺漏了部位或者後面複診發現受傷部位增多,可以申請工傷補充認定,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