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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記者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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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天向上up999
不犯法!
美國和中國不一樣,美華人對州的認同比對國家的認同更高。當時美國建立時就是各個已經獨立的州加入聯邦,它不是作為一個國家整體先獨立,然後劃分出各個州的,當時甚至有的州已經成立了國家,比如德克薩斯州、加利福尼亞州等!美國的建立是自下而上,先有州,後有國家。美國各州獨立性也很高,對本州的認同更高!!!這是一個和中國完全不一樣的國家,所以不能用中國的思維方式去思考他們的問題!!!
目前不犯法。
在美國,燒星條旗很多時候是對政府或是政策的一種抗議形式。在90年代之前,許多州都有保護國旗的法律,禁止‘褻瀆受崇敬物體’(desecration of a venerated object)。但是在1989年,一個叫約翰遜的人在一次針對里根政府的抗議裡焚燒美國國旗,被警察以違反德州法律為由逮捕,後向法院上訴。該案一路鬧到了最高法,最終以5比4的投票結果判約翰遜勝訴。判決認為,焚燒國旗是一種象徵性言論(symbolic speech),而公民的言論自由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於是,德州有關保護國旗的法律被判違憲。自此,美國其他所有州有關保護國企的法律都因為違憲而失效。
這一判決引起了各界強烈爭議。既然州法違憲,國會就嘗試在聯邦法律上動心思。參眾兩院在接下來的一年裡很快通過了《國旗保護法》,但在1990年的“美國訴艾奇曼”案中,再一次被最高法宣佈其違憲。自此,無論是州還是聯邦層面的國旗保護法均被取締。
多年來,國會議員們堅持不懈地想透過修正案來推翻最高法的判決,有多達40次提案,但均未獲得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