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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楓葉205747859

    h侄兒房改房指標放棄,轉讓其姑姑,姑姑全款交了並裝修己住十三年了,轉讓時單位未辦理兩證,姑姑前後三次給予補償七萬元,可以辦證時他們同意配合,等所有資料辦齊全了,只是雙方簽字過戶,這時反悔了,請向我能繼續要求過戶嗎?

  • 2 # 鐵塔湖畔小男子

    善意取得也要分動產和不動產,不動產和動產主要區別就是不動產需要登記出現錯誤,動產需要佔有動產,另外兩者的第三人都必須為善意的,何為善意,就是第三人受讓時無重大過失,動產需要以交付為生效要件,不動產要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善意取得取得後可以直接擁有所有權,重要的一點善意取得必須是無權處分,如果有權處分就不是善意取得了,就是合同了

  • 3 # 智慧密碼2

    受讓人(善意取得)的要件,前提是(有償支付)取得的。如果是(無償取得)的該物與該物有關係的第三人有權,要求出讓人和受讓人共同承擔退還賠償的法律責任。如果受讓人明知出讓人無權擅自處分而取得的,就不屬善意取得的合法性?

  • 4 # 我可不是一隻懶蟲哦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無權處分人將其財產有償轉讓給第三人,如果受讓人取得該財產時出於善意,則受讓人將依法取得對該物產的所有權的制度。

    它的構成要件有

    ①、出賣人出賣標的物須為他人之物。

    這是適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條件,這一條件是不言自明的。出賣他人之物,我們大陸通常稱為無權處分行為。

    ②、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的合同在形式上符合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

    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的合同存在法律效力上的下次,則買受人主張善意取得就缺乏有效的法律原因。

    交易財產的移轉在外觀上已經具備了公示要件,即動產已經移轉由買受人佔有,不動產已完成移轉登記為買受人。

    ④、買受人須出自善意。

    善意是指買受人或第三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出賣人是不法出賣他人之物。

  • 5 # 一號法律資訊

    按《物權法》規定,善意取得有以下三個要件:(1)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價格轉讓;(3)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物權法》還規定,受讓人依照前述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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