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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吉星高照2344570

    那老婆用來幹嘛?謝邀請這個問題沒有長細的內容!不知老公有多大孩子老婆又不知道什麼情況,所以我大概評論一下吧!如果老婆是嫁回來很長時間又沒轉嫁的意思那肯定是老婆說事吧,難道做父母的還為兒子的所有事嗎?也如果老婆有走的意思孩子又小的哈自不然是父母打理吧!

  • 2 # 豫e小吳62994702

    這個問題沒有長細的內容!不知老公有多大孩子老婆又不知道什麼情況

    總而言之,女兒的婚姻是她自己的事情。她幸福就好。老人不要多言。華人普遍缺乏界限感,喜歡對別人的事情指手劃腳。這是許多家庭矛盾的根源。守好自己的分寸才能幸福快樂。

  • 3 # 13919826907

    沒有說明原因不知道這個老公失去的是思維行事能力還是行動行事能力?有婚姻存續期應該是老婆監護權,老婆對他不好還是什麼原因?有很多資產?,不放心兒媳?他父母才爭取監護權?

  • 4 # 法律有點潮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成年人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擔任監護人的順序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其他願意的個人或組織(需經被監護人住所地村、居委會同意)。從這個規定來看,你老公失去民事行為能力,那麼第一順位的監護人應當是你,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

    當然,你和你老公父母之間是可以協商約定具體誰來監護的,這是法律允許的。

    如果你們對監護人存在爭議,那麼應該由被監護人住所地村、居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還有一種,就是你老公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可以與他人協商當他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的監護人。這要看你老公有沒有與人協商過,要有相關協議。

    最後,如果你老公是因為精神類原因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那麼當地政府是要納入管理的,同時也會對監護人有一定的補貼(具體看地方政策),建議諮詢下當地政府。

  • 5 # 張經惠律師

    《民法典》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父母屬於第二順序,有權利爭取,甚至可以去法院訴訟。但沒有特殊情況,如配偶會侵犯被監護人利益的情形則一般由第一順序的配偶擔任監護人。

  • 6 # 西安張震律師

    兒子失去民事行為能力,父母可以爭取監護權,但能否爭取到就要看情況了!

    首先,《民法典》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監護權順序如下: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親屬 4.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組織和個人,但是必須要經過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所以老公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妻子成為其合法監護人。

    其次,《民法典》第三十六條規定了撤銷監護人資格的事項:1.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2.怠於行使監護職責或者拒絕履行監護義務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3.實施其他損害被監護人權益的行為。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妻子作為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父母作為法律規定的第二順位的監護人,有權主張撤銷第一監護人的監護職責,主張監護權!

  • 7 # 子靜律師

    父母作為第二順序的監護人,是有權利透過訴訟主張撤銷其兒子的配偶作為第一順序監護人的監護資格,爭取對其兒子的監護權。但能否爭取到,取決於證據,也就是說老倆口能不能拿出證據,證明兒媳婦的行為或者不作為損害了兒子的身心健康或者合法權益。

  • 8 # 徐孝先小卒

    此問涉及到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監護的法律問題。

    中國民法典第二十八條規定,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有監護能力的人按下列順序依次擔任監護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親屬。

    (4)其他個人或組織願意擔任監護人的,需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同意。

    依據這個法律規定,你無民事行為能力丈夫的父母是具有對你丈夫監護資格的。但父母的監護權,依法是排在第二位的,既排在配偶之後。

    如果配偶因改嫁或因損害監護人權益及沒盡監護職責等法律規定的喪失監護權的,則父母就是你丈夫當然的法律規定監護人。除非父母放棄或喪失監護能力和喪失監護資格。

    法律規定的監護人的責任是,代為被監護人行使合法民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代為保管被監護人的財產,維護被監人的財產安全。尊重被監護人的意願,維護被監護人行使其與智商能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為。

    本題只涉及父母是否具有監護資格問題。不涉及監護權的爭議。只要讀讀民法典對監護的法律規定,問題就會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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