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分明就是跟女兒已經要斷絕關係的程度,否則女兒沒有特殊情況是不會拒絕照顧老人的。
當然這只是說住院之類的可以去照顧,不包括接到女兒家養老,
因為房子是男方家買的,和女方父母沒有任何關係。
女兒本來就不是一家之主,不能這樣接過來,必須得到丈夫的同意。
但丈夫也沒義務給岳父母養老,所以呢,這種事是不可能開口的。
除非她想跟老公離婚。
女兒只能在自己的義務範圍內出力。
目測,身邊全都是女兒去醫院照顧老人,兒子負責出錢。
而一些經濟能力很好的女兒,也會給老人生活費,就是這麼個情況
至於跟著兒子養老,誰讓老人把所有的家當都給了兒子?
兒子家的房子車子是老人買的?
養老金是不是也讓兒子保管?
老房子是不是已經過戶給兒子了?
因果迴圈,自然有它的道理。
所以按照這個描述,你可以上法院,強制讓女兒出點養老錢,但不會很多的。
畢竟法官也不傻,不可能女兒沒拿老人財產,還要承擔很重的養老責任。
PS:現在的獨生女,哪個不需要給父母養老了,
誰說女兒不養老?我第一個不服。
那些吵著說女兒不養老的,獨吞家產的時候恐怕也沒想過跟姐妹分享吧。
姐妹家很困難的時候,也沒想過搭把手吧?
反倒是要承擔責任,就想起姐妹了。
我之前看過一個案例,兒子拿了全部財產,還拿了女兒的彩禮錢。
女兒的嫁妝就是幾床棉被和不值錢的鍋碗瓢盆……
婚後女兒也會帶著老公去孃家看望父母,買點菸酒之類的,偶爾也給個幾百。
可是呢,兒子家很不滿意,覺得大家應該一樣。
還慫恿老母親告到法院去了,要求女兒一個月給5000塊。
然後那個女兒的月收入不到3000.
法院最後只讓女兒每個月出幾百塊而已。
說句不好聽的,如果女兒在這種情況下還承擔老人的養老責任,那麼女婿就該去法院打離婚官司了。這種女人誰稀罕跟她一起生活。
這分明就是跟女兒已經要斷絕關係的程度,否則女兒沒有特殊情況是不會拒絕照顧老人的。
當然這只是說住院之類的可以去照顧,不包括接到女兒家養老,
因為房子是男方家買的,和女方父母沒有任何關係。
女兒本來就不是一家之主,不能這樣接過來,必須得到丈夫的同意。
但丈夫也沒義務給岳父母養老,所以呢,這種事是不可能開口的。
除非她想跟老公離婚。
女兒只能在自己的義務範圍內出力。
目測,身邊全都是女兒去醫院照顧老人,兒子負責出錢。
而一些經濟能力很好的女兒,也會給老人生活費,就是這麼個情況
至於跟著兒子養老,誰讓老人把所有的家當都給了兒子?
兒子家的房子車子是老人買的?
養老金是不是也讓兒子保管?
老房子是不是已經過戶給兒子了?
因果迴圈,自然有它的道理。
所以按照這個描述,你可以上法院,強制讓女兒出點養老錢,但不會很多的。
畢竟法官也不傻,不可能女兒沒拿老人財產,還要承擔很重的養老責任。
PS:現在的獨生女,哪個不需要給父母養老了,
誰說女兒不養老?我第一個不服。
那些吵著說女兒不養老的,獨吞家產的時候恐怕也沒想過跟姐妹分享吧。
姐妹家很困難的時候,也沒想過搭把手吧?
反倒是要承擔責任,就想起姐妹了。
我之前看過一個案例,兒子拿了全部財產,還拿了女兒的彩禮錢。
女兒的嫁妝就是幾床棉被和不值錢的鍋碗瓢盆……
婚後女兒也會帶著老公去孃家看望父母,買點菸酒之類的,偶爾也給個幾百。
可是呢,兒子家很不滿意,覺得大家應該一樣。
還慫恿老母親告到法院去了,要求女兒一個月給5000塊。
然後那個女兒的月收入不到3000.
法院最後只讓女兒每個月出幾百塊而已。
說句不好聽的,如果女兒在這種情況下還承擔老人的養老責任,那麼女婿就該去法院打離婚官司了。這種女人誰稀罕跟她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