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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硫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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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354188383803
如果刀還在乙、丙身上,那甲是過當防衛,因為撞死人。
如果刀丟了,那就麻煩了,警察沒看到,也沒證據,甲就是故意傷害罪!
如果乙和丙跟某些人有特殊利益關係,那麼甲的事可能會發展出各種各樣的罪名,然後被判無期或死刑!
如果刀還在乙、丙身上,那甲是過當防衛,因為撞死人。
如果刀丟了,那就麻煩了,警察沒看到,也沒證據,甲就是故意傷害罪!
如果乙和丙跟某些人有特殊利益關係,那麼甲的事可能會發展出各種各樣的罪名,然後被判無期或死刑!
首先,我覺得你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和間接故意的區別首先是前者是合法的,後者是違法的。至於他們的具體區別就不在此細述。因為我直接說明他們的分別認定其區別就一目瞭然了。 正當防衛要符合四個要件:1,不法侵害正在實施2,防衛行為只針對了不法侵害人,沒有損害他人利益3,防衛是為保護正在收不發侵害的本人,他人或集體和國家的合法利益4,防衛沒有超過必要限度。 間接故意是一種主觀罪過。是指明知會造成一定危害後果並放任這種後果的發生。你說檢察院說你是間接故意,本人認為是不成立的。首先,你是在收到老人的傷害時併為保護自己的利益也同時為是老人不摔倒受傷而去抓住他的手。本人認為在當時的請況下,你只是出於一種本能,並沒有想太多,以及按我們平時的狀態,抓手是很少可能會骨折的。所以,你並沒有明知會使老人出現骨折的後果,更沒有在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應為你是在防衛。 不過,本人在此也說明一下。抓手抓骨折的確很少見。這既說明你沒有預見這種後果,同時也放映出你是否用力太大了。是否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