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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姚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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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益塵
原先我的一個同事就是一個改變別人命運的人。他長得還可以,但情商很高。能輕易把已婚婦女騙到手。
他是婚內出軌並且把妻子打跑,和出軌的人結婚了。並且有了孩子。他改變了他前妻的的命運,也改變了他們彼此孩子的命運!
接著更戲劇化的是,他出軌他大舅嫂!而且導致大舅哥離婚至今未娶!他改變了他大舅哥的命運,也改變了大舅嫂的命運,也改變了大舅哥的孩子的命運!
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總是想在這個世界上得到什麼,享受什麼。我們卻忘了做人的原則和做人的根本!如果同事的妻子不和他來往,及時回頭糾正自己的錯誤還會有以後的結果嗎?同事現在的妻子如果不去破壞別人的家庭,同事就沒有機會插足自己哥哥的家庭!就不會讓自己的侄子侄女沒有父親或者母親!
我真正想說的是,我們在做任何事的時候要有底線,不是什麼事都能做的出來的。要考慮後果。如果可以改變別人的命運要往好處改!如果因為自己讓別人受到大的傷害,最好不要做!即使沒有法律制裁,良心何安???
命運是天定或人為,實質是自己所為。沒有、也不想不能攺変任何人的命運,因每個人的命運都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但親情是有的、血濃於水、骨肉相連相親、是命運共同體、風雨同舟同甘共苦,也只能相勸相告、苦口婆心、循循善誘、諄諄教誨、告誡,最後路要自己走、命有自己定。……這是否在攺変別人的命運?不一定是,或不一定完全是,最多是一種外力、外力的因素,是否能攺変自己的命運仍取決於自己,是否接受外界的影響。最後,命運還是人定,有自己來定。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