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 起草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辦理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資訊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資訊,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市場生產、經營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完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違法廣告、製售假冒偽劣、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實施全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裝置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健全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裝置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裝置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 起草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辦理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資訊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資訊,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市場生產、經營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完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違法廣告、製售假冒偽劣、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實施全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裝置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健全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裝置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裝置安全事故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