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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581233299198

    主要的詭辯手法有:

    (1)含糊其詞,模稜兩可。在論證過程中,詭辯者故意違反論題要明確的原則,論點含混曖昧,似是而非,企圖在不同的情況下作不同的解釋,為自己的某種目的辯護。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們騙人索財的一個法寶,就是竭力說含糊之詞,雙關之語,兩面堵,四面圍,正說也行,反說也通,隨機應變,反正讓你相信他的話靈驗。這是地地道道的詭辯術。

    (2)偷換概念、偷換論題是搞詭辯的人最常用的一種詭辯術。詭辯者偷換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變一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使之變成另外一個概念。2,利用多義詞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間的某種聯絡和表明相似之點,抹煞不同概念之間的根本區別。4,混淆集合概念與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類事物的整體屬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組成一事物類的每個分子的屬性。5,偷換論題。在論證過程中故意違反論題要明確、要同一的規則,偷偷地轉移論題。偷換論題和偷換概念是聯絡在一起的。一般來說,偷換論題常常表現為偷換論題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虛假論據。是指故意違反論據要真實的規則,用編造的例證和錯誤的原理作為論據,去論證錯誤的論題。

    (4)迴圈論證。論題的真實性是要靠論據來證明的,而論據的真實性又要靠論題去證明,就是迴圈論證。

    (5)以人為據。是指在論證中,把對某人的品質的評價移到對某人提出的論斷的評價上去。換言之,用對某人品質的評價代替對論題的論證。

    (6)訴諸權威。在指對論題不作任何論證,只是拿出權威的隻言片語嚇人,騙人。換句話說,是用權威人士的個別言論代替對論題的邏輯論證。訴諸權威,是“以人為據”的一種特殊表現。

    (7)人生攻擊。是指用攻擊、謾罵論敵代替對具體論題的論證。這也是一種十分惡劣的作風。

    (8)機械類比。是指故意把兩個性質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種表面相同(或相似)的物件拿來作類比,由其中一個物件具有某種性質,推出另一物件也具有某種性質的論證的手法。用這種機械類比得到的結論是不可靠的。

    (9)以偏概全。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據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論據去進行論證,以個別情況片面概括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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