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一下,影片拍攝於10月1日國慶節當天,那些施暴者就是這樣祖國母親慶生的嗎?直至11月16日晚警方才在市民的微信群裡發現這一事件,中間的影片拍攝者有可能和施暴者是同夥,也很有可能是遭到了施暴者的威脅,才導致事情到現在才被發現。好在警方通報已經控制了作案人員,我們之後尋求的是社會的譴責和對施暴者的處罰。
看了一下影片,雖然不是發生在學校裡,但基本可以看成是類似校園霸陵的事件,影片中的施暴者汙言穢語、對被虐者不斷腳踢,被虐者沒有絲毫反抗,這應該不是這些霸凌者的第一次施暴,可想而知對於受害人的侵害程度。
不過,中國目前的法律對於一般的霸凌者的處理往往是模稜兩可,處理霸凌只能援引《治安管理處罰法》《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以《治安管理處罰法》為例:
第十二條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二)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70週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
當然,如果霸凌者構成諸如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甚至是故意殺人罪的,就按照《刑法》的規定來處理。
上面的規定實在難以撫慰受害者及其家屬,所以我的建議是
活用起收容教養制度,別讓其成為殭屍條款!目前的收容教養制度只規定在《刑法》裡,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而且適用條件是“必要時”,何為必要並未說清楚,其實我覺得像這種惡劣程度的霸陵就可以稱之為必要,而且霸陵不止是學校裡有,公司裡,單位裡都有;此外,不一定非得是犯罪才適用收容教養,類似霸陵的惡劣行為即使沒有達到犯罪的地步,同樣可以適用收容教養,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注意了一下,影片拍攝於10月1日國慶節當天,那些施暴者就是這樣祖國母親慶生的嗎?直至11月16日晚警方才在市民的微信群裡發現這一事件,中間的影片拍攝者有可能和施暴者是同夥,也很有可能是遭到了施暴者的威脅,才導致事情到現在才被發現。好在警方通報已經控制了作案人員,我們之後尋求的是社會的譴責和對施暴者的處罰。
看了一下影片,雖然不是發生在學校裡,但基本可以看成是類似校園霸陵的事件,影片中的施暴者汙言穢語、對被虐者不斷腳踢,被虐者沒有絲毫反抗,這應該不是這些霸凌者的第一次施暴,可想而知對於受害人的侵害程度。
目前的處罰規定不過,中國目前的法律對於一般的霸凌者的處理往往是模稜兩可,處理霸凌只能援引《治安管理處罰法》《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以《治安管理處罰法》為例:
第十二條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二)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70週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
當然,如果霸凌者構成諸如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甚至是故意殺人罪的,就按照《刑法》的規定來處理。
我的建議上面的規定實在難以撫慰受害者及其家屬,所以我的建議是
活用起收容教養制度,別讓其成為殭屍條款!目前的收容教養制度只規定在《刑法》裡,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而且適用條件是“必要時”,何為必要並未說清楚,其實我覺得像這種惡劣程度的霸陵就可以稱之為必要,而且霸陵不止是學校裡有,公司裡,單位裡都有;此外,不一定非得是犯罪才適用收容教養,類似霸陵的惡劣行為即使沒有達到犯罪的地步,同樣可以適用收容教養,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