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報裝流程
(一)客戶需提供的資料清單及其要求
客戶申請新裝或增加用電時,應向供電企業營業視窗提供用電工程專案批准的檔案及有關的用電資料,包括用電地點、電力用途、用電性質、用電裝置清單、用電負荷、保安電力、用電規劃等,並依照供電企業規定的格式如實填寫《客戶用電報裝表》及辦理所需手續。
新建受電工程專案在立項階段,使用者應與供電企業聯絡,就工程供電的可能性、用電容量和供電條件達成意向性協議,方可定址,確定專案。
未按前款規定辦理的,供電企業有權拒絕受理其用電申請。
如因供電企業供電能力不足或政府規定限制的用電專案,供電企業可通知使用者暫緩辦理。
低壓供電的使用者應提供:負荷組成和用電裝置清單。
1.居民需提供的資料:
①用電權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②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④客戶用電報裝表(適用於新裝、增容、減容)
⑤用電地點房產證明(原件、影印件)(或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或當地街道辦同意申請的證明)
2.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需提供的資料:
①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④用電地點房產證明(原件、影印件)、(或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或當地街道辦同意申請的證明)
⑤工商營業執照、機構程式碼證、國稅稅務登記證(原件、影印件) (對個體工商戶不用提供機構程式碼證)
3.國家機構、事業單位社團組織需提供的資料:
①機構程式碼證(原件、影印件)
④用電地點房產證明(原件、影印件)( 或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或當地街道辦同意申請的證明)。
電力報裝流程
(一)客戶需提供的資料清單及其要求
客戶申請新裝或增加用電時,應向供電企業營業視窗提供用電工程專案批准的檔案及有關的用電資料,包括用電地點、電力用途、用電性質、用電裝置清單、用電負荷、保安電力、用電規劃等,並依照供電企業規定的格式如實填寫《客戶用電報裝表》及辦理所需手續。
新建受電工程專案在立項階段,使用者應與供電企業聯絡,就工程供電的可能性、用電容量和供電條件達成意向性協議,方可定址,確定專案。
未按前款規定辦理的,供電企業有權拒絕受理其用電申請。
如因供電企業供電能力不足或政府規定限制的用電專案,供電企業可通知使用者暫緩辦理。
低壓供電的使用者應提供:負荷組成和用電裝置清單。
1.居民需提供的資料:
①用電權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②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④客戶用電報裝表(適用於新裝、增容、減容)
⑤用電地點房產證明(原件、影印件)(或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或當地街道辦同意申請的證明)
2.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需提供的資料:
①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②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④用電地點房產證明(原件、影印件)、(或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或當地街道辦同意申請的證明)
⑤工商營業執照、機構程式碼證、國稅稅務登記證(原件、影印件) (對個體工商戶不用提供機構程式碼證)
3.國家機構、事業單位社團組織需提供的資料:
①機構程式碼證(原件、影印件)
②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④用電地點房產證明(原件、影印件)( 或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或當地街道辦同意申請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