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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祥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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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香武強
在打球時,怎樣才算合理衝撞?這樣的問題在國際籃聯中所規定的規則裡有關於球員在比賽時的一系列規則中有詳細的闡述。喜愛籃球的球迷們可以上網查閱(我們熟悉的CBA聯賽的籃球規則是參照美國NBA的籃球規則)!現在既然題主提到這樣的問題,那麼小編就以此給大家科普一下關於籃球規則中什麼叫合理衝撞的一些細則……籃球比賽中的合理衝撞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條件:1、衝撞的目的必須在於控球或搶球。所以球必須是在球員可控制的範圍之內(一般是1-2米)。2、衝撞時,人必須向球跑動,也就是說必須是以球作為目標。3、衝撞時臂部必須緊貼對手上體的體側。4、衝撞的力量要適當,不得用力猛撞或做帶有危險性的附加動作。
通常在賽場上設定有合理衝撞區,在NBA的球場中(因為CBA的籃球規則是參照NBA的,所以就以NBA的籃球規則來闡述),籃下以籃筐的中心為圓心,以1.2米(4英尺)為半徑的半圓,此區域被稱作為合理衝撞區。站在圓弧線以內,只要防守隊員與進攻隊員有身體接觸,都可能會給裁判吹防守犯規。而線上外,防守隊員則可以提前站好位,如果進攻隊員用身體接觸了防守隊員,裁判會吹進攻球員撞人。在合理衝撞區內,在對方進攻時,防守球員如果跳起來才不會被吹罰犯規,不跳就會被裁判吹罰防守犯規。不過,合理衝撞也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合理衝撞區只適用於協防者;2、進攻必須在低位防守區之外就已經開始了,否則協防者也不需考慮因此被裁判吹阻擋;3、進攻球員的主盯防者無論在什麼位置和進攻者身體接觸,都可以造進攻犯規;4、在快攻中,所有防守者都算視為協防者;5、即便身處合理衝撞區,,協防者如果在嘗試封蓋時垂直下落,那麼他也不會被吹阻擋;6、如果進攻球員和協防者在合理衝撞區接觸,但進攻人使用了非常規的膝或者腳部動作,那麼也可能會被裁判判為進攻犯規。
雖然規則裡規定的清清楚楚,但是在對抗激烈、魚龍混雜、稍縱即逝的爭奪中,很是考驗裁判員的執判能力,在這樣的情況下,往往都會出現誤判,特別是在佔有主場之利現場球迷們的吶喊聲中,更是容易出現誤判或者漏判甚至不判!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裁判員就得要憑經驗、憑能力、憑公平。最主要的還是要憑良心本心!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良知”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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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規則,有要求,在運動中發生的情況都是瞬息萬變的,這就要看裁判臨場應變能力和經驗了,裁判在觀察持球運動員的同時還有觀察防守端運動員的情況,二者基本同時在你的視線內,否則就有可能發生誤判,所以你這個問題恐怕只有專業人士來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