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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209154827005
一、法定繼承人的範圍
配偶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繼承人的順序
根據中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
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個祖父母。
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在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法確定上述繼承的依據,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婚姻關係。繼承人與被子繼承人的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近親屬間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繼承人生與被繼承人生前之間的扶持關係的情況。
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先死亡死者是被繼承人的子女根據《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死者是除被繼承人的子女以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再無第一順序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 如果被繼承人先死亡第一順序繼承人死亡的,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人轉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