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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假如愛情剛剛好

    我明確的告訴你會,刑法第196條規定,本金超過一萬,經發卡行兩次催繳以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就可以構成信用卡詐騙。別聽那些傻逼給你說還不起可以協商,一旦委外催收公司,只要你不是敏感人群,絕對不會和你協商還款,你給客服打電話協商,反饋給催收公司!催收公司給你回電!一般都在踢皮球!有的人就是有錢不想還,催收公司要不回來,那隻能報案抓人!別說你做生意失敗,信用卡沒有一條說可以作為資金週轉做生意!雖然大家都明白信用卡有多少人在TX,沒辦法!還不起就給人家好好說,最起碼態度端正,你接電話就罵罵咧咧的,人家去家裡走訪還揚言要卸胳膊卸腿的,這樣的人遲早會進去!真有這樣的人!

  • 2 # 斷橋上的油紙傘

    會的。根據刑法196條,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這就是為啥那些銀行敢讓工作人員掃樓,蹲點的讓你辦卡了,他們不怕你還不起。特別是剛畢業參加工作的小年輕,看到可以辦信用卡就毫不猶豫地辦了,總是以應急為藉口給自己找理由。然後手腳就變大了,到後面,以卡養卡,套現的就出現了,再然後就還不起逾期,在然後銀行就各種打電話,朋友,父母,親戚,同事,公司甚至居委會,村委。如果你再不還,銀行就起訴你,然後你就進去了。

    所以不要以為信用卡是好東西,對於控制力強的人來說的確有用,但對於自制力差的,愛虛榮的人來說無疑就是個地雷。別看什麼交通,招商,廣大,平安等這些商業銀行的信用卡好下卡,額度高,其實他們能把你坑的不要不要。你看四大行,雖然難下卡,額度超低,但他不會坑你,給你額度完全在你的還款能力內,就算你逾期,你也不會被判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看到網上說要播《陳情令》了,是真的嗎?我比較喜歡魏無羨,你們比較喜歡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