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李嫑嫑

    B站迴應的有理有據,蔡徐坤的律師函也沒毛病,他們的立場其實都遵循了一件事:

    基於事實,讓法律來判罰,而不是讓輿論道德去判罰。

    這次事件,蔡徐坤有錯嗎?

    那麼問題來了,調侃蔡徐坤犯法嗎?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不存在人身攻擊,或惡意損害名譽,通常不會牽扯到犯法這件事。所以如何界定,就得看B站的影片內容究竟有沒有對蔡徐坤形成人身攻擊。

    一旦形成上述事實,那麼蔡徐坤勝訴的可能性會很大。

    可如果影片內容以搞笑鬼畜為主,比如B站的大多數蔡徐坤影片,是播放了蔡徐坤打籃球的原影片,僅僅是還原影片,那麼在現有法律框架下,不存在違法。

    最後,我支援明星透過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支援B站基於事實遵循法律的迴應方式,用事實說話,是解決紛爭的唯一方式。

  • 2 # 棗樹叢中的鬼

    K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K你又上熱搜了!”他不回答,對櫃裡說,“買兩百萬粉絲,再買一個億轉發。”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網路暴力了!”K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爆破P微博,還發超話說人家死矮子。”K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霸凌不能算霸凌,控評!......微博上的事,能算霸凌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黑粉”,什麼“靜守己心”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B站鬼畜向來都是三分鐘熱度,鬼畜這件事本來就是跟緊潮流的,說實話這幾天已經看的出來,滿屏的蔡徐坤,如果你得罪了B站,那你就等著更新吧! 從B站會迴應的態度來看,要麼剛到底,B站再無蔡徐坤,蔡徐坤真實流量減少大部分,要麼從此成為一個笑話,永遠翻不了身!

  • 3 # 孔夫子有胃病

    蔡徐坤起訴B站理由可以以侵犯人格權作為依據,人格權範圍較廣,包括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等。首先說肖像權,這個案由基本是無法成立的,構成條件只看是否未授權下以營利為目的。就目前來看UP主憑藉惡搞蔡徐坤肖像來營利很難舉證。B站作為載體可能會有連帶責任,不過舉證B站透過蔡徐坤的影片營利,我覺得有些難呀。接著說名譽權,構成條件是捏造虛假資訊、誹謗等,如果事件屬實,也不構成侵犯名譽權。最後說如果蔡徐坤可以證明影片對其正常生活造成了較大影響,則可追究隱私權。

    總的來說,我感覺蔡徐坤要起訴B站更像個笑話,作為公眾人物,名譽權等的範圍是比普通人要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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